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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23届毕业论文答辩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1日 点击次数:


各位师生:

根据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条例和我院2023届毕业论文工作方案的要求,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将进行公开答辩。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3年4月15日。

二、本次论文答辩共分6个答辩小组

答辩小组分组安排及答辩时间如下表,学生在指导老师所在的组别答辩。

 组号   组长     成员    答辩时间   答辩教室

   1

张宗卿

 魏志栋、钱正荣、陈幸

4月15日  8:30-18:00

 弘文楼A201
   2 白非  陈杰、林楚文

4月15日  8:30-18:00

 弘文楼A203
   3 胡雪梅  刘仲平、童亚贤 4月15日  8:30-18:00  弘文楼A204
   4 刘英俊  刘志、杨志伟 4月15日  8:30-18:00  弘文楼A205
   5 刘燕  尹疏雨、胡蓉 4月15日  8:30-18:00  弘文楼A206
   6

刘世强

 张红梅、陈松创

4月15日  8:30-18:00

 弘文楼A207

三、所有学生均需参加口头答辩

不得参加论文答辩的情形参照《法律与行政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规范第三条。

四、着装要求

凡参加答辩的教师、学生应正式着装,仪态端庄。

五、答辩流程

1、自述:5-10分钟左右,介绍选题目的、意义,论文的主要结构和基本观点;为写论文而阅读的参考资料,写作过程和研究方法;本文的创新和独特之处;等等。

2、提问与回答:5-10分钟左右,答辩老师分别对论文内容提问(2个以上),学生对答辩老师所提问题分别予以回答。

3、成绩评定:答辩小组的全体老师民主评定学生答辩成绩,给出评语并签名。

六、延期答辩

因故不能按期答辩的学生,应于答辩前一周内,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提交《延期答辩申请表》,答辩组长签名后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

联系人:曾老师,办公室:乐育楼A109,办公室电话:0756-3683070。


附件:

1、法律与行政学院毕业论文答辩注意事项

2、延期答辩申请表



法律与行政学院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