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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行政学院毕业论文答辩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1日 点击次数:


    一、答辩要求

    1、毕业论文终稿一式多份,用于答辩组老师阅看。

    2、所有学生均需参加口头答辩。答辩时要求着正装、精神饱满;答辩顺序由答辩小组确定,学生须提前到达答辩现场。

    二、答辩通过后论文资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论文——答辩后的终稿须按《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及打印要求》打印一份正式稿(米黄色封面),签字后交论文指导老师。

    说明:务必按学院要求的封面格式进行打印,否则视为不合格。

    2、电子版材料需提交:指导手册、终稿毕业论文(PDF格式)。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学号-姓名-论文题目(例如:1610010001-张三-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认定规则研究 )。

    3、提交指导老师要求的其它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

    4、学生所有论文材料需在答辩后(二次答辩的则在二辩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完毕,不按时提交者取消答辩成绩,成绩记0分。

    三、其它要求

    1、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前的查重比例高于30%的不安排答辩。

    2、答辩通过后学院会对毕业论文进行抽查,发现抄袭(查重比例高于30%)或不符合要求的论文将取消论文成绩(记0分),并上报学校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