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2日 点击次数:
1.借用单位必须是我院的学生组织或者班级,不对院外的单位(或个人)借用。
2.借用者须至少提前三天到学院教务办公室曾老师处填写申请表,批准后至少提前一天将申请表交给管理员。
3.借用者不得将模拟法庭转借给他人使用。
4.严禁在模拟法庭内张贴海报,不得随意布置。
5.严格遵守《模拟法庭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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