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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缓考条件及流程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8日 点击次数:



1.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本人申请,院(系)同意,教务处批准后可参加下学期安排的课程缓考:

(1)学生因课程考试时间发生冲突,须参加其中一门课程考试,其余课程到教务管理系统办理缓考手续即可。方法如下: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es.bnuz.edu.cn/)-->信息查询-->学生考试查询-->考试查询-->申请缓考。(不用提交申请表

(2)毕业年级学生参加研究生或就业考试等活动,与课程考试时间发生冲突者,缓考课程不超过3门。

(3)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在考前填写缓考申请(持医院病假证明),经所在院(系)同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如患急病不能及时办理缓考手续,应向班主任请假,并于考试后3天内补办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

(4)学生直系亲属去世或遭遇其它突发事故,应在考前填写缓考申请表(需要有学院盖章的请假条),经学院同意、教务处批准方可缓考。

2.学生参加计划外课程的考试(如托福、雅思英语),应选择避免与本人所修课程考试冲突的时间,若所修课程与计划外课程考试时间冲突,不能办理缓考手续。

3.缓考在下一学期开学后2周内进行。缓考者无补考资格。放弃缓考者,按旷考处理。缓考课程按正常考核成绩记载。

4.学生办理步骤:

(1)如实填写《缓考申请表》(附件)中内容,把表格和相关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可扫描或者拍照)发送学院教务邮箱:fzjw@bnuz.edu.cn。

(2)学生及时查看邮箱回复的结果,若申请获批后,尽快到学院教务办公室取《缓考申请表》(已打印签字盖章),并带上纸质版证明材料到校教务处办理缓考手续。

(3)教务处批准后,学生自行保留一份《缓考申请表》至下一个学期考试结束。

5.办理地点:

(1)学院教务办公室:乐育楼A109,联系人:曾老师,3683070。

(2)教务处:木铎楼A111,联系人:侯老师,368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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