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老生
每年6月份填写《学费缓交申请审批表》(登陆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网”在“文件下载”区下载)→将《学费缓交申请审批表》交学务办公室→学院审批后,报学生资助中心复核→复核通过的名单,放假前将在学生资助网公布,并送财务处备案。
二、错过6月份申请的老生及刚入学的新生
在新生报到后一周内,向学务办公室同时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学费缓交申请审批表》(登陆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网”在“文件下载”区下载),并附有关困难证明→学院审批后,报学生资助中心复核→复核通过的名单,将在学生资助网公布,并送财务处备案。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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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756-6126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