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学期期末考试,本院两名同学因替考而被勒令退学。一个暑假,我很不快乐。我经常琢磨:现在那两位退学的学生怎样了?家长怎样了?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问题?我作为院长和老师有什么责任?
事情的发生颇有一些小品的性质:行管某男生因“经商”经常缺课而对某计算机课程考试无把握,遂与法学某女生商定由其替考。考前数日,该女生却避而不接该男生的电话。考试日期迫近,男生急了,只好到女生宿舍去找。该女生不在,该女生的同寝即后来被开除的这位法学专业的女生在,问这男生:“找她何事”?答:“说好了替我考试”。“何时考试?”“某日某时。”“不用找她了,我替你去考吧!”考试日,某女生按时到。开考前,监考老师宣布:“替考者退场,否则严惩!”该女生不为所动,直至被抓。据说这女生和这男生平时并无太多的交往,更不是好朋友!那女生,是法学专业学习成绩最好的学生之一,党支部已准备发展她入党呢!
我听了这故事,第一反应就象做梦一样,真是不敢相信:这位男生,你一个堂堂“男子汉”,自己不好好读书,为了自己过关,竟敢拿一名的女同学的“生死”作赌注,这游戏是不是太惨忍?这位女生,你明明知道替考是要开除的,为什么还要以身试法?何况你和他并没有任何密切的关系可以为你这失去理智的行为作支持!唯一的解释是:男生太自私,女生没脑子,双方都拿校规和自己的前途作儿戏!
我要问那现在仍在学校的第三位,即最先答应为男生考试的女生:你当初为什么要作这样目无法纪、愚蠢透顶的承诺,害你的好朋友失去上学的机会,你内心没有自责吗?
坦白地说,这件事使我感到很悲哀,也感到有些无能为力:从新生入学的第一天起,老师就要讲北师大校内是“诚信质朴”,每次考试之前,都要开大会、班会,强调考试纪律,可考试作弊从未杜绝过。前一个学期,我亲自召开全院大会,强调考试纪律,可几天后就有5、6名同学作弊,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这个学期考前签了诚信承诺书,竟然发生了替考的事情。在一些同学眼里、心中,没有老师,没有校规,没有法纪。我不禁要问:你们这是怎么了?!
为人诚信、学习努力、考试守纪,这还要天天说吗?我们读书时可从未听说考试前老师还要求学生不作弊。人无信不立。学生的本职就是读书,学生不读书,好比工人不做工、农民不种地;考试不作弊,是学生的道德底线,如果考试都可以请人代替而不计后果,以后还有什么违法乱纪的事不可以做的呢?
每当我路过德润豪达门前,看着那些身着工装、一天工作12-14小时只挣600-800元工资的青年工人们,每当我看到学校工地上冒着室外四十多度的高温辛勤工作、顿顿吃着白菜米饭,月薪只有千元的建筑工们,心里就充满了对他们的崇敬和尊重。他们来自农村,出身“卑微”,现行体制使他们除了在年青时出卖苦力外永无出头之日,可他们凭着求生的本能,更有赡养老人和家庭、支持弟妹读书、攒一些钱让自己的孩子好好读书以便“脱农进城”成为一个“高等人”的朴素愿望,在那艰苦的岗位和恶劣的环境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辛勤劳作。同学们,你和我一样,每天看到他们,你从中感悟到了什么?
那位被勒令退学的男生,父母是摆摊的,从黑龙江摆到吉林,从吉林摆到沈阳,始终居无定所,处于艰难竭厥之中。现在,他们希望自己的儿子好好读书以改变父辈命运的期望破灭了!那女生家庭条件优越,是父母的掌上明珠,父母会有办法为她做出新的安排,但父母内心的失望和悲哀,那一生都不能摆脱的痛,不是用言语可以表达的。这是怎样的一种残酷呀!
但愿以后这样的事不发生或少发生一些吧!(于风政,2005年8月28日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