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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暖人间,与爱同行”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4日 点击次数:


各团支部:

2016年3月5日是全国第53个“学雷锋纪念日”,也是第17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雷锋精神,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深入开展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推动我院学雷锋活动和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持续开展,我院团委决定开展“春暖人间,与爱同行”主题团日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3月

二、活动主题

春暖人间,与爱同行

三、活动口号

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

四、活动内容

1、与弘扬美好品德,奏响社会主旋律相结合,大力宣传雷锋事迹和雷锋精神,宣传雷锋式的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

2、关爱弱势群体,广泛开展扶老助残、帮困解难、便民利民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提升青年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推动形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

3、以珠海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与“德行珠海”、“法治珠海”的文明理念相结合,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广大市民进行服务,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美化清洁道路、宿舍、食堂、图书馆等行动。

4、与3·5志愿者日、3·8国际劳动妇女节、3·12植树节相结合,开展志愿者活动、感恩活动。

5、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安全教育周相结合,激发维权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五、活动要求

1、活动要求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创出特色,将制定的具体活动计划变成实际行动,每次活动之后都需要仔细总结,并以取得实效为最终目标。

2、学雷锋、做好事,人人可学、处处可为,要引导同学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使学雷锋活动多样化、具体化、生活化、常态化,使志愿服务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3、我院各团支部必须围绕主题开展至少一次团日活动,可依托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搜集素材,以专题宣讲、演讲讨论、座谈研讨、征文比赛、主题辩论、专题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并汇总活动方案、过程材料(照片、视频、媒体报道、微博)、活动记录表(详见附件)于2016年4月8日前上报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79945774@qq.com。

特此通知。

法律与行政学院团委

201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