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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几点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27日 点击次数:


一、党员档案

毕业前在学校已经履行完转正手续的党员档案统一由学校档案室装入学生档案,学生档案的去向就是党员档案的去向

二、已经开具组织介绍信的党员,必须及时在到组织关系接收地或接受单位党组织报到并接转组织关系,如出现以下问题必须在有效期内(2012年9月1日前)及时和学院沈老师联系进行处理。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情况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需将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本人交回院党总支,由院部党总支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问题?

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携带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切勿丢失。一旦丢失,党员应立即向所学院党总支报告。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交书面检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后,由院党总支予以补转,原介绍信作废。若没有及时转接组织关系造成介绍信失效的不在申请补转之列,一般党组织关系的补转不得超过当年的12月。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问题?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党组织将不予补开,责任由党员本人承担。因未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三、 未办理暂缓派遣手续且未开具介绍信的党员,必须尽快核实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信息,在2012年7月15日前自行到学院开具介绍信。

四、办理暂缓派遣手续的学生党员

1、 已经落实组织关系接收单位但未开具组织介绍信者,请核实接收单位党组织信息,然后联系沈老师开具介绍信;

2、仍将组织关系暂留学校者,从毕业之日起每六个月需主动联系学院,并交纳党费。暂缓取消时须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出,超期后果自负。

五、 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可直接传真至6126570。

沈老师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6126570

传真电话:6126570

电子邮箱:ssz32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