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就业 > 正文

【就业】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18年招录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9日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充实我院审判辅助队伍力量,实现“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我院现公开招录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若干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

   3、户籍不限,25周岁以下,即199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够满足岗位工作要求,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二、岗位说明

我院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审判业务部门的书记员工作,工作内容包括承担案件排期、庭前准备、庭审记录、法律文书送达、办理阅卷、卷宗移送、信息录入、归档、司法公开工作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用工形式及待遇

本次招录的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工作签订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日常管理和薪酬待遇由我院具体负责。

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参照我院普通聘员待遇发放,每月应发工资约5000元,购买五险一金,提供食宿,节日有工会的福利待遇等。

四、报名要求

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有兴趣的人员可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报送个人简历至孙磊老师邮箱:4041305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