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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8日 点击次数:


 请按照以下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求职补贴申领的各项工作。

一、补贴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2017 年 1 月 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1500 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流程

1、申请。各位学生于 3 月 1 日至 3 月 25 日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学生可自愿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广东省城乡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表 1 )、高校毕业生所持家庭困难的相关证件(证明)、身份证等原件(查验)及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及复印件。

2、审核公示。学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3、补贴发放。公示符合条件的,学校在 5 月 31 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学生。

四、其他

联系人:就业指导中心 张帆 联系电话: 0756-6126772

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上述附件可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

法律与行政学院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