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04月21日 点击次数: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党员因工作学习单位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携带的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根据我院历届毕业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结合学校相关要求,现就我院201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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