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党务 > 正文

关于我院各党支部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29日 点击次数:


各党支部:

按照《法律与行政学院党总支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我院教育实践活动依托党支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教育、实践等活动,各党支部书记务必组织好本支部各项活动的开展。

一、学习教育。截至目前,我院已经集中开展了两次学习活动,请各支部在4月10日前整理、上交本支部组织自学的总结材料(学习记录表、个人学习心得、图片资料等)。

二、座谈会。各类座谈会都要整理成会议纪要(电子版),全体教师座谈会由教师支部组织;学生座谈会由学务办公室组织安排,院领导及总支委员参加学生座谈会。座谈会会议纪要统一于4月10日前上交何广材老师。

三、民主生活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请各支部书记组织本支部党员召开本学期的民主生活会,并在4月20日前上交民主生活会总结材料。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活动、各个环节,务必注重实效,请各支部书记务必按照学院的安排和部署,做好组织、总结工作。

特此通知。

附:法律与行政学院党总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安排

中共北师大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