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7年毕业论文的答辩、评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老师抓紧督促毕业生将论文初稿交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后,交学生最终定稿。终稿应在3月15日前交到指导老师手里。
终稿一式多份,其中一份按正式规格装订(有写作声明、摘要、译文、评定表,学院下发的封面、封底),其余只交主文。正式的一份用来写评语、答辩意见、评优秀论文等情况,最后交学院存档,其余答辩老师阅看。
共分9个答辩小组,所有学生均应参加口头答辩。不得参加论文答辩的情形参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规范》第三条。每个答辩小组可以安排两至三名学生担任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记录。答辩小组安排如下表:
组号 |
负责人 |
成员 |
答辩时间 |
答辩地点 |
1 |
张宗卿 |
陈杰、尹疏雨 |
4月14日(周五) 8:00-20:00 |
励耘楼B413、励耘楼B306 |
2 |
李宝君 |
谭桂珍、刘仲平、何广材 |
4月15日(周六) 8:00-20:00 |
励耘楼A201 |
3 |
白非 |
孙宏友、胡蓉 |
4月14日(周五)8:00-20:00 |
丽泽楼D205 |
4 |
刘世强 |
刘燕、刘志 |
4月16日(周日) 8:00-20:00 |
励耘楼A201 |
5 |
刘英俊 |
魏志栋、张红梅、陈幸 |
4月14日(周五) 8:00-20:00 |
木铎楼B503 |
6 |
肖杰 |
毕世宏、鄢圣华 |
4月15日8:00-20:00 |
励耘楼A107 |
7 |
袭亮 |
钱正荣、孙磊、杨志伟 |
4月15日8:00-20:00 |
励耘楼A108 |
8 |
杨志伟 |
袁小良、刘冬、涂洪波 |
4月16日8:00-20:00 |
励耘楼A212 |
9 |
孙亚丽 |
贺志峰、向羽、陈璇 |
励耘楼A213 |
三、各位老师要指导学生严格按照本校下发的《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撰写论文。
四、答辩时间自4月14日始至4月16日结束,各答辩小组通知需答辩的学生,让学生提前做好准备。
答辩时作好记录,填写学校统一制订的答辩记录表。
五、着装要求
凡参加答辩的教师、学生应着正装。
六、论文评分、评优
1.答辩后由答辩小组评定分数,可以高于、低于、等于指导老师评定的分数。
论文的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给出的初步成绩(占60%)与答辩成绩(占40%)构成。指导老师认真写出评语,并按百分制记分,优:90-100,良:80-89,中: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以下。每位老师指导的论文成绩应符合正态分布。
3.每个答辩组评“优”论文比例不得大于答辩组论文总数的15%。
每个答辩小组,评为院级优秀论文的比例不得大于答辩组论文总数的10%。
4.院级优秀毕业论文成绩不低于90分,比例不得超过学院毕业论文总数10%,由答辩小组推荐并记录在评定表上,由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最终审定。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成绩不低于90分,比例不超过院级优秀毕业论文总数20%,由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推荐,教学部审定。
七、答辩结束后,请认真填写好最后一页《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定表》,并仔细检查学生是否签名、封面是否正确填写,于5月5日将论文及答辩记录表交到学院办公室。
法律与行政学院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