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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专业2017届毕业论文答辩须知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9日 点击次数:


根据《法律与行政学院2017年毕业论文答辩安排》的要求,结合学系对答辩的安排,就2017届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与地点

第一组

答辩日期:2017年4月16日(星期日)8:00-12:00、14:30-18:00。

答辩地点:励耘楼A212

答辩委员:杨志伟(组长)、袁小良、刘冬、涂洪波

答辩秘书:曾思尧13798986265、李智颖13288372133

第二组

答辩日期:2017年4月16日(星期日)8:00-12:00、14:30-18:00。

答辩地点:励耘楼A213

答辩委员:孙亚丽(组长)、贺志峰、向羽、陈璇

答辩秘书:焦金燕13798996392、蔡煜琼13798985894

二、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学生本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毕业论文正本5份(需在版权页签名)

2.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1份

3.教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记录1份(按照指导老师要求提交)

要求学生于4月14日(星期五)上午12时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指导老师处(所有资料需要得到指导老师的最后确认同意之后再打印),以便送达答辩老师提前审阅。

三、不得参加论文答辩的情形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1.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资料不齐全者。

2.论文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者。

3.毕业论文有严重抄袭现象者。

4.毕业论文达不到毕业论文规范要求者。

5.经指导教师评阅,初步成绩不及格者。

四、初步成绩的评定标准

参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五、答辩评分标准

学生答辩成绩的评定依据,主要包括:(1)学生是否能准确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40分);(2)学生口头表达是否流利(20分);(3)学生对其研究的论题掌握的理论深度和全面性(40分)

六、综合成绩评定与评优

1.答辩后由答辩小组评定分数,可以高于、低于、等于指导老师评定的分数。

2.论文的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给出的初步成绩(占70%)与答辩成绩(占30%)构成。指导老师认真写出评语,并按百分制记分,优:90-100,良:80-89,中: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以下(一般情况下,每位老师指导的论文成绩应符合正态分布)。

3.每个答辩组评“优”论文比例不得大于答辩组论文总数的15%。每个答辩小组,评为院级优秀论文的比例不得大于答辩组论文总数的10%。

4.院级优秀毕业论文成绩不低于90分,比例不得超过学院毕业论文总数10%,由答辩小组推荐并记录在评定表上,由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最终审定。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成绩不低于90分,比例不超过院级优秀毕业论文总数20%,由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推荐,教学部审定。

七、答辩流程

1.答辩前,答辩委员应认真审阅有关同学的全部毕业论文材料。

2.所有学生均应参加口头答辩。答辩学生介绍5分钟,教师提问及学生答辩10分钟,答辩公开进行。

3.答辩委员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及答辩情况按评分标准给出成绩,答辩实施交叉答辩制度,即学生不在指导老师小组参加答辩,具体顺序见《2017届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安排表》。

4.答辩结束后,答辩组长召集答辩委员评议学生的答辩,计算评分均值,在评阅表上填写综合成绩。在答辩小组确认成绩以前,不得向学生公布成绩。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情况写出评语并签字。

八、材料文书规范

1.相关表格填写中的日期填写。

(1)毕业论文的封面日期、写作声明、使用授权说明中的日期统一填写2017年4月1日,并手写签名,无签名的论文无法参加答辩。

(2)开题报告中的指导教师意见填写日期写2016年11月30日前(即使后来内容有修改)。

(3)指导记录中的第一项的日期填写与开题报告保持一致,也为2016年11月30日前。第三项的日期填写为2017年4月1日前。

2.所有同学的所有提交资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的终版必在4月14日12点前提交给指导老师(所有资料需要得到指导老师的最后确认再打印),以便送达答辩老师提前审阅。

3.终稿填写要求

毕业论文需提交正本5本(均为黑白),其中4本送各答辩委员,1 本留给答辩秘书记录。请统一打印、准确无误地填写最后一页《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定表》上的学院、专业、年级、姓名、学号、题目等信息。待答辩后根据答辩委员意见修改,提交给指导老师过目定稿后形成最终定稿,经由指导老师及本人签字后,于4月26日(三)前提交正稿1份(封面按照学院的要求自行购置黄色封皮装订)至答辩秘书处。

九、注意事项

1.凡参加答辩的师生应着正装。

2.为了使每位学生对自己论文更清晰和掌握重点,请准备PPT报告,论文答辩PPT报告重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和建议、评估研究局限性和自己尚待努力之处。

3.PPT不超过10 张 ,报告时间为5分钟,各老师提问5分钟内,学生答辩与问题回应5分钟内,每人报告和答辩全程仅有15分钟。各老师提问和学生回应须先由论文报告学生做成记录(详见《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于答辩第二天寄给指导论文老师过目后,再由答辩秘书汇整交给学院。

4.参加答辩每位学生须提前15分钟到达,将每人PPT 存入电脑桌面,依顺序上台报告和答辩。

5.逾时抵达教室、报告和答辩超过15 分钟者扣分。

6.论文未达标准者将不予通过,答辩组会严格把关,请各位认真对待。根据教务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条例》(2012年10月修订版),“经过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合格者,经修改,3周后(含)可向学院(部)申请再次答辩,如果更换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须6周后(含)向学院(部)申请再次答辩。再次答辩合格者成绩按照及格记。”

7. 学生如因考公务员等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答辩的,可以申请延期答辩。填写《延期答辩申请表》交给指导教师和答辩组长签字后,交学院存档。

 

法律与行政学院社会工作系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