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年04月08日 点击次数:
各位师生:
我院2013届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已经公布,如个别学生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本批毕业论文答辩的,由学生向所在答辩小组提出暂缓答辩的书面申请,经答辩小组全体教师签字同意,可暂缓答辩。申请人应将答辩小组同意的申请书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备案。
答辩小组应对暂缓答辩的学生在5月15日前组织第二批答辩。因毕业论文未能达到定稿要求而予以延期答辩的其他学生,除论文修改稿仍未能达到定稿要求以外,也应在5月15日前组织第二批答辩。5月17日,学校成绩录入系统将关闭,毕业论文成绩无法再提交。
特此通知。
法律与行政学院
2013年4月8日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 邮编:519087学院信箱:flyxz2003@126.com 办公室电话:0756-3683570 招生咨询:0756-3683860版权所有 @ 2018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