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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秋季赴美国OCU法学院交换生选拔方案

 发布日期:2013年04月07日 点击次数:


根据我院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州城市大学(OCU)法学院签署的交换生协议,OCU法学院将于2013年秋季学期接受我院两名学生赴OCU学习美国法律课程。

一、交换生项目核心内容

1.选课及学分承认:在符合先修课要求的前提下,交换生可修读不低于12学分、不超过16学分的课程,所修读的学分依据《北师大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规定》获得我校承认。

2.费用:无论交换生实际选课学分多少,每人应向OCU法学院缴纳5000美元的学费;交换生应自行承担签证费用、信用卡费用、旅行费用、书本费用、健康保险费、交通费、日常生活费以及其他个人消费产生的费用。交换生在美国学习期间,仍应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赴境外学习期间学费缴纳办法(试行)》的规定,向我校缴纳学费。

3. OCU法学院按照本校收费标准为我院学生提供有偿住宿。

二、交换生项目的优势

美国OCU法学院自2010年与我院建立合作关系以来,我院先后选派两批总计13名学生赴美国参加了“美国法律证书暑期项目”,学生通过项目学习亲身体会了美国法学院先进的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也通过与美国本土及来自国内其他法学院学生的交往,开阔了视野。

相比于暑期项目,交换生将有机会更加深入地了解和融入美国的法学院学习生活:可以学习原滋原味的美国法学专业课程(如合同、侵权、财产、公司等),感受到美国法学院苏格拉底式案例教学法的魅力;其次可以通过旁听法院审理、选择性参与法学院诊所教育课程、法学院学生组织的法庭模拟训练等活动,体会美国法律文化与地区文化背景;再次,可以结交到美国法学院的学生,为自己搭建良好的人脉关系。值得说明的一点是,OCU法学院授课教授基本全部毕业于美国哈佛法学院或斯坦福法学院等常春藤学校,师资力量极强。最后,直接去美国法学院学习也是对学生个人英文能力显著提高的一种直接有效的方法,因为学生要与OCU法律博士(JD)生共同听课、共同讨论案例,也共同参与辩论。

三、选拔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院注册大二、大三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个人素质;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GPA成绩不低于3.6

3.雅思6.5或以上;网络托福成绩90分或以上;笔试托福成绩570分或以上;

4.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访问和学习任务;

5.无拖欠我校各项费用;

6.未受过纪律处分;

7.家长同意;

8.在同等条件下,法学专业学生优先考虑。

三、选拔程序

1.申请人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材料不齐、未按相关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1)学生申请表(含申请书)

2)推荐信一封(可由班主任或专业教师出具)

3)中英文成绩单(学校教务办公室出具)

4)在学证明(教务办公室出具)

5)家长同意函(家长不在珠海的可先交扫描件,同时请家长寄原件);

6)无欠费欠款证明(包括学费、宿舍费、图书,由财务办公室、图书馆出具)

7)身份证复印件

8)获奖证书复印件

9)个人简历

10)雅思/托福成绩单复印件

11)其他辅助材料

2.学院在5月30日前举办笔试及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确定最后人选。

3.被录取人员在学院指导下,统一递交材料、办理赴OCU学习手续等事宜。

4.被录取人员派出后需要保持通讯畅通,并每个月向班主任及学院教务老师提交学习报告。

5.申请人一旦被录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得放弃项目。我院保留取消推荐权利。

四、其他事项

1.交换生赴OCU法学院学习,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OCU法学院的学位。

2.因申办护照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且所需时间较长、手续较为繁琐,建议有申请意向的同学提前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护照,以便入选后尽快办理签证手续。

3.申请学生必须阅读《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交换生管理办法》,并自愿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六、联系人:

报名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6126070

专业咨询联系人:孙老师rober_sunlo@yahoo.com.cn

胡老师vineehu@yahoo.com.cn

胡老师connie2003good@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