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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法律诊所》课程(第九期)报名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10日 点击次数:


2011级法学专业各位同学:

现面向2011级法学专业学生招收2012-2013第二学期《法律诊所》课程(第九期)学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人数:24人

二、报名条件

1、2011级法学专业学生;

2、专业成绩较好;

3、有志于未来从事律师职业;

4、敢于吃苦、能够坚持、善于学习、勤于思考;

5、遵守法律诊所课程的制度要求。

三、报名程序及时间

1、填写报名表(可在附件中下载),并于2012年12月14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交刘英俊老师信箱(综合楼C202玻璃钢会议室铁皮柜)。

2、面试时间:12月15日(周六)下午2:30-5:30

面试地点:综合楼C202法律与行政学院办公室

面试内容:自我介绍、案例分析(以小组讨论的方式,运用所学过的民事实体法与民事诉讼法知识分析具体的案件)、对法律职业的理解等。

(提示:学生可以携带法条、参考书目参加面试。)

四、特别说明

1、本课程为专业实践课,凡参加课程学习并经评价合格的同学均可获得3学分;

2、学生要具备认真踏实、吃苦耐劳的精神;

3、课程不承认任何原因的事假,旷课一次或者迟到(5分钟内)两次,取消继续参加学习的资格;

4、凡经录用的学员有义务为法律援助协会的低年级会员以及协会的活动提供必要的专业指导或协助;

5、参加《法律诊所》课程学习的同学在周二晚上(需要进行案例研讨,每三周一次)不能选修其他课程;

6、根据法律诊所与香洲区法院的合作协议,每周周一下午、周五下午将轮流安排诊所学生(每次两名,每个学生至多三周去一次)到香洲区法院立案庭值班,参与大学生法律援助项目活动。

五、参与第九期诊所教学教师

刘英俊、张红梅、郑恒(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