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年12月09日 点击次数:
各位同学:
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任课教师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教学部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学生评教的安排通知如下:
1、同学们要以积极、公正的态度进行评价,杜绝代评现象。
2、评教时间:12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开始,至2012年1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结束,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
3、评教方法:登录选课系统——教学质量评价——选择课程——进行评价
说明:为使评教更加客观有效,系统对评价指标的前十项进行限制,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评价不能全选A或全选E。
法律与行政学院
201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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