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部):
为了做好2012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单位要组织指导教师及毕业生认真学习《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附件1),要求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第6-7周(2011年10月18日-10月29日),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向教学部教务办报送院(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名单和工作方案。
第8-16周(2011年11月1日-12月31日),确定指导教师、组织学生选题、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第9周前,指导学生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格式》(附件2)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
第10-11周,完成答辩。毕业论文(设计)都要经过公开答辩,各单位要组织好答辩工作,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工作安排报送教学部教务办。
第12周,完成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成绩录入并报送校级优秀论文(设计)。
第13-14周,完成论文(设计)材料归档,报备工作。
二、论文质量
请各学院(部)按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要求,认真落实2012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三、归档
开题报告、答辩记录表、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教师指导记录和有签署意见的毕业论文(设计)等均应归档,在本单位保存5年。
四、报备
《毕业论文(设计)统计表》、《毕业论文(设计)分析表》、《本科生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设计)统计表》、《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附件3)、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院(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等材料打印盖章后报送教学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2006年10月修订)。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格式。
3、报备表
毕业论文(设计)统计表
毕业论文(设计)分析表
本科生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设计)统计表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联系人:高文臣
办公地点:乐育楼A座
联系电话:6126906
教学部教务办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