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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公告

 发布日期:2011年09月27日 点击次数:


经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现将2011年12月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日期

本次考试报名于2011年10月8日上午9时开始,于2011年11月20日下午6时结束。

二、考试时间

2011年12月31日 上午 8:30—11:30 卷一

下午1:30— 4:30 卷二

三、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LEC考试官方网站(http://www.lectest.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提交本人电子版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像素要求为567×390,即高567像素、宽390像素的小二寸证件照规格;JPEG格式,即照片图片文件的扩展名为"jpg"或者"jpeg")。

四、收费及交纳方式

每位考生统一收取考试费人民币880元;交纳考试费用一律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进行。

五、准考证发放

完成报名程序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LEC考试官方网站下载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六、分数线、成绩公布及证书颁发

考试结束60日内公布成绩并颁发证书。

七、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拟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重庆、济南等国内主要城市设置考点,考生报名时可自由选择。具体考点设置以LEC考试官方网站信息公布为准。

八、联系方式

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10-58908397 或88816014;电子邮件lec@lectest.com

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指导委员会

2011年8月16日

法律英语证书(LEC)考试简介

外语能力一直是衡量法律职业者素质和专业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深入的新形势对法律工作者的英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由于法律英语的特殊性,国内一直没有一个科学的考核指标衡量法律从业人员专业英语的掌握程度。法律英语证书(Legal English Certificate,简称LEC)全国统一考试的推出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的空白。

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指导委员会依托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外国语大学具体组织考试工作,旨在为从事涉外业务的企业、律师事务所提供招募国际性人才的客观标准,同时督促国内法律从业人员提高专业英语水平。

法律英语证书考试的题型、考察内容与美国的律师资格考试相近,同时又突出了法律英语语言运用的特色,并结合中国的实际增加了法律英语翻译测试。公检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涉外法务工作人员;从事涉外法务的律师,公司法律部门的从业人员;高等院校法律、英语、经贸等专业学生;愿意从事法律英语教学的教师以及社会上一切法律英语爱好者均可参加法律英语证书(LEC)考试。该考试证书是从事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专业英语水平权威证明,通过考试并取得LEC证书也是赴美攻读法学专业及取得美国律师职业资格的可靠保证。

法律英语证书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5月份和12月份的最后一个周六举行,目前已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杭州、济南等城市设考点,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组考工作。考试不受年龄、性别、职业、地区、学历等限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报名参加考试。

关于法律英语证书考试的更多介绍请登录法律英语证书全国统一考试官方网站:http://www.lec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