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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放法律诊所课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09月13日 点击次数:


各位同学:

我院《法律诊所》课程自2009年开设以来,以其独具特色的教学理念和教学内容吸引了许多同学的参与。但是,由于《法律诊所》课程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对师生比有严格的要求,并因此导致其课程容量的有限性,使一部分同学无法进入该课程学习。同时,也有部分同学因缺乏对该门课程的了解从而未能主动申请选修。为解决以上问题,经《法律诊所》课程教师团队研究,决定本学期(即2011年9月份)开始,《法律诊所》课程将向全院学生开放部分旁听席位,具体办法如下:

一、法律诊所课程开放的部分仅限于课堂教学部分、案例研讨(课堂教学时间及教学内容附后,案例研讨时间及地点在每次上课前在法律诊所网站上公布),法律咨询以及案件代理部分暂不开放。

二、凡我院学生(含法学、行政管理和社会工作三个专业)均可申请旁听。

三、旁听的学生应严格遵守《法律诊所》课程的教学记录,不得迟到、早退;凡迟到或早退的,取消今后申请旁听课程的资格。

四、凡申请旁听学生,应提前向《法律诊所》课程指定的联系人报名登记(本学期指定的联系人为:赵庭凯,联系电话为:13750013954。仅接受短信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每次课堂教学开放的席位不超过5名,依据报名的先后顺序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