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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协会面向2007级法学专业学生招收《法律诊所课程(实验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02月25日 点击次数:


2007级法学专业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法学专业的教学改革,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律师执业技能、培养律师执业道德以及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使学生专业社团的活动与专业教学紧密结合、相互促进,我们决定在本学期开设《法律诊所课程》(实验班),现面向2007级法学专业学生招收学员。

一、招收人数:16人

二、报名条件:

1、2007级法学专业学生;

2、专业成绩较好;

3、有志于未来从事律师职业;

4、敢于吃苦、能够坚持、善于学习、勤于思考;

5、遵守法律诊所课程的制度要求。

三、报名程序及时间

1、填写报名表(可在附件中下载)并提供个人在校成绩单;上述材料请于2009年2月28日下午6:00前交至法政学院办公室(综合楼C202),联系电话:6126810,谭老师。

2、面试:我们将根据报名表及成绩单的情况进行筛选,电话通知入围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2009年3月1日(星期六)8:30开始。地点:法政学院办公室。

四、特别说明

1、凡法律援助协会2007级会员可免试参加课程的学习,无须参加面试,但要填写报名表,提供个人成绩单;

2、凡经面试录用的学员同时录用为法律援助协会的会员,有义务参加法律援助协会的专业活动或为协会的活动提供必要帮助;

3、由于此次课程为实验班性质,暂时未列入教学计划,因此不能计入学分。

附件:1.法律与行政学院诊所教育教学计划

2.法律诊所课程教学报名表

法律援助协会

200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