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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对2008届、2009届学生开展《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05月27日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将组织对2008届、2009届各专业学生进行《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为我校毕业生应聘中小学教师等岗位创造条件。省教育厅在《关于选择部分高校承担非师范专业学生“两学”课程培训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开展这项工作,是需要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毕业生能在毕业前选修“两学”,“培训合格成绩可作为申请高等学校及其以下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

二、培训形式和证书:根据省厅规定,“两学”培训必须以公共选修课的形式开展教学,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颁发的《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三、实施办法:

(一)教育学、心理学的开课单位为我校教育学院。

(二)2008届学生“两学”课程培训的时间为6月2日至10日,6月11日复习答疑,6月12日考试。学生报名选课时间为5月28日至6月1日,此期间学校选课系统专门为“两学”课程培训开放。

(三)2009届学生“两学”课程培训的时间是08~09学年第一学期3~11周,第12周复习答疑和考试。学生报名选课随学校通识选修课选课统一进行。

(四)根据省厅主管部门的明确意见,此前我校学生通过专业课或选修课修过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不可作为合格证书的认定依据,须在本次培训工作启动后,参加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认可的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获得上述合格证书。考虑我校开课实际情况和省厅相关规定,凡已经修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2008届、2009届学生,如欲获得合格证书,均需再次到教务处核实申报(联系人:赵永宽,电话:6126906)。

请各相关院系务必及时通知相关学生报名和参加培训。

教务处

200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