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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行政学院2008年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08日 点击次数:


法律与行政学院2008年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各位老师:

现将2008年毕业论文的答辩、评定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老师抓紧督促毕业生将论文初稿交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后,交学生最终定稿。终稿必须在4月15日前交到指导老师手里。

终稿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按正式规格装订(有写作声明、评定表,学校下发的封面、封底),其余2份只交主文。正式的一份用来写评语、答辩意见、评优秀论文等情况,最后交学院存档,其余二份答辩老师阅看。

二、共分5个答辩小组,原则上每篇论文都要答辩,也可以部分论文做书面答辩。每个答辩小组可以找一名学生作记录。答辩小组安排如下表:

组号

负责人

成员

参加答辩的学生

人数

1

刘天兴

刘志、张兴华

本小组三位老师指导的学生

55人

2

于风政

张红梅、张宗卿、胡雪梅

本小组四位老师指导的学生

58人

3

刘世强

刘英俊、魏志栋

本小组三位老师指导的学生

68人

4

陈学会

黎晓平、谭桂珍、刘仲平

本小组四位老师指导的学生

66人

5

肖杰

钱正荣、范时杰、张静

本小组四位老师指导的学生

47人

三、各位老师要指导学生严格按照本校下发的《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撰写论文。

四、答辩时间自4月26日始至5月11日结束。各答辩小组确定答辩日期后,告知教务员,由教务员做好登记、借好教室,然后由各答辩小组通知需答辩的学生,让学生提前做好准备。

答辩时作好记录,填写学校统一制订的答辩记录表。

五、论文评分、评优

1.指导老师认真写出评语,并按百分制评分。

2.答辩后由答辩小组评定分数,指导老师的评分与答辩小组的评分之平均分为论文得分;或由答辩小组最后确定论文得分。

将百分制换算成四级分制:85分以上为优,70-84分为良,60-69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不及格。

3.每个答辩组评“优”论文比例不得大于论文总数的15%

4.“院级优秀论文”的评选,由答辩小组推荐并记录在评定表上,由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最终审定。

评为院级优秀论文的比例不得大于论文总数的10%。

“校级优秀论文”由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推荐,教务处组织审定。校级优秀论文比例不得超过院级优秀论文的20%

六、4月25日前凡没有交齐学费的学生一律不参加答辩。

七、答辩结束后,请认真填写好最后一页《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定表》,并仔细检查学生是否签名、封面是否正确填写,于5月14日将论文及答辩记录表交到学院办公室。

法律与行政学院

200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