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务 > 正文

2003级行政管理专业专业任选课学分计算方式

 发布日期:2006年07月06日 点击次数:


2003级行政管理专业专业任选课学分计算方式:

业任选课学分=162-公共必修36学分-毕业实习、论文就业指导、讲座共计13学分-专业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全校公共选修课

说明:

1、行政管理专业总学分数为162学分,如果全校公共选修课为23学分,在专业任选课选修11学分即可;如果全校公共选修课为24学分,在专业任选课选修10学分即可;

2、如果在全校公共选修课模块选修过《管理心理学》,那么公选课模块应该是涵盖《管理心理学》达到23或24学分。公选课选修过《管理心理学》的同学在学科基础课模块会比别的同学少2学分,那么在专业任选课模块学分计算如下:涵盖《管理心理学》达到23学分的则在专业任选课选修13学分;涵盖《管理心理学》达到24学分的则在专业任选课选修12学分;

3、公共选修课学分数不足23学分的必须补足23或24学分,超过24学分的在专业任选课所选学分数按照公选课是24学分的标准来计算;

5、如在专业任选课模块只需选奇数学分,但本专业所开课程学分数均为2学分,那么请直接选2学分课程,如需要选7学分,则必须选4门2学分的课程达到8学分,超出1学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