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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暑期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5日 点击次数:


各位同学:

《专业实习》属专业必修课程。依照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为做好2022年专业实习工作,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专业实习管理暂行办法》,学院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

1、2020级法学专业学生。

2、2021年申请延期实习或者实习不通过的学生。

二、实习时间

  2022年7月4日至8月26日(根据目前的校历制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实习方式

为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生实习安全,今年我院的实习工作采用分散实习的方式,由学生在居住地实习。

为了后续的指导老师安排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同学们尽快联系实习单位,并于5月30日上午10点前填写“专业实习信息采集表”。填表地址:www.wjx.cn/jq/80958096.aspx

四、关于使用“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的通知

为了加强实习教学信息化建设,提升实习教学管理效能,保证实习教学质量,学校使用“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以下简称“校友邦平台”)对实习教学进行全过程管理,各位师生应提前熟悉平台的使用。具体要求和操作见教务处网站公告。

关于启用“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的通知:https://jwc.bnuz.edu.cn/info/1024/3052.htm

五、其他事项

1、参加实习的同学填写好“实习申请表”(见附件1),家长签名后发送电子版交给各班负责班委。电子版可以是图片或PDF文档。文档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

2、请各班负责班委收集本班同学的申请表,压缩打包后于6月27日前发至电子邮箱fzjw@bnuz.edu.cn,压缩包命名为“班级+实习申请表”。

3、确定实习单位以后,原则不允许变更实习单位。确有不可抗力的因素需变更的,要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4、若需要实习介绍信的,同学们按照模板(附件5)填好之后发送到上述电子邮箱,学院盖章后发到学生电子邮箱中。如需纸质版介绍信,则需在电子邮件内容中说明。

5、学生因个人原因要延期实习的,填写好“延期实习申请表”(附件6),交班主任签名后,于6月25日前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

6、参加实习的同学开始实习时,需与实习单位签订“毕业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7),实习结束后交到学院。

7、由于当前疫情影响的不确定性,同学们在实习过程中要以安全为第一原则。

六、联系人

曾老师,乐育楼A109,0756-3683070。

 

法律与行政学院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