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专业实习》属专业必修课程。依照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为做好2019年专业实习工作,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专业实习管理暂行办法》,学院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
2016级行政管理专业学生、2016级社会工作专业学生、2017级法学专业学生以及去年申请延期实习或者实习不通过的学生。
二、实习时间
2019年7月15日至8月30日(社会工作专业延长到10月4日)
说明:法学和行政管理专业要求完成7周实习,社会工作专业要求完成12周实习(实习细则另行通知)。学生如无法按时参加本次实习,应提交《延期实习申请表》;如需申请分阶段实习,请提交《分阶段实习申请表》,分阶段实习最多不得超过两个阶段。
集中实习学生不得采取分阶段实习的方式。
三、实习方式
实习方式以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为补充的方式进行。集中实习是指学生在学院设立的实习基地参加实习,分散实习是指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参加实习。
申请集中实习的同学,请参考《2019年实习岗位人数统计表》,了解各实习单位所提供的实习岗位信息,提交《毕业实习申请表》和个人简历到各班学委处。请学委于2019年5月24日前提交到教务办公室。学院根据实习岗位的具体要求,对申请集中实习的同学进行面试、调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申请分散实习的同学,提交《毕业实习申请表》和个人实习计划到本班学委处,请学委于2019年5月24日前提交到教务办公室。特别说明,如经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认为学生申请分散实习理由不充分的,学生应服从学院的集中实习安排。
四、其他
1、请各班学习委员组织同学们填写《2019年暑期实习信息统计表》 ,并于2019年5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发至fzjw6126070@163.com,表格统一命名为“班级+2019年暑期实习类型统计表”。
2、选择与确认实习单位以后,原则性不允许变更实习单位。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请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法律与行政学院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