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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诊所》(第21期)招生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1日 点击次数:


2017级法学专业各位同学:

现面向2017级法学专业学生招收2018-2019第二学期(第二十一期)《法律诊所》课程学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人数:24人

二、报名条件

1、2017级法学专业学生

2、专业成绩较好,在过去一年内无迟到、旷课、补考、重修记录

3、有志于未来从事律师职业 

4、敢于吃苦、能够坚持、善于学习、勤于思考

5、遵守法律诊所课程的制度要求

三、报名程序及时间

1、填写报名表(可在附件中下载),并于201812月14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effie.f@163.com。发送报名表的同学视为接受报名表中的承诺内容。法律诊所不接受任何理由的延迟提交报名表。

所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表的同学请于规定时间参加笔试,不再另行通知。笔试合格方可参加面试,获得面试资格的同学将于201812月21日(周五)21:00点前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

2、笔试

笔试时间:201812月16日(周日)晚7:00-8:00

笔试地点:乐育楼C102

(提示: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3、面试

面试时间:20181222日(周六)上午8:00

面试地点:乐育楼A座一楼法律与行政学院办公室

面试方式:无领导小组面试(分组情况及每个小组的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对法律职业的理解、案例分析(以小组讨论的方式,运用所学过的民法知识分析案件)等。

提示:学生可以携带法条、参考书目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短信通知。

四、特别说明

1.本课程不承认任何原因的事假,旷课一次或者迟到(5分钟内)两次,取消继续参加学习的资格;

2.所有入选的学生在选课时要注意,每周要有两个半天时段不选课,以保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大学生法律志愿者值班项目》排班。(面试后将当天即公布入选学生名单,以免耽误大家选课)

 

 附件:                  第21期法律诊所招生附件.rar

法律与行政学院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