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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生离校前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05日 点击次数:


校内各单位:

我校2009届毕业生毕业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毕业生定于7月1日前全部离校。为了做好各项相关工作,确保学生文明离校,现将有关工作的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加强思想工作,掌握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思想动态,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各种问题和困难,使每位毕业生都能以愉快的心情离开学校。

二、教务处应按照既定时间表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学生档案整理等各项工作,安排好学位服借用和各学院毕业生照相活动,按时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招生与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按照既定时间表进行工作,确保毕业生离校前发放学生派遣证。保卫处应按照及时、周到、简便的原则为学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调各学院,采取适当形式,督促学生毕业参加工作后按承诺归还助学贷款。图书馆协调相关学院做好毕业生借阅图书的归还工作。

五、为方便学生,离校转单办理由学生处统一组织协调,在规定时间集中办理。因故未参加集中办理的学生,相关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随时为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学生办理离校手续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情况,即时作出决定,迅速予以解决,以免延误学生离校。

六、学生处、校团委和各学院要精心设计和组织毕业生欢送活动,倡导文明离校。各学院要营造隆重热烈的氛围,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话别。

七、各学院自行组织毕业典礼。学生处、校团委和各学院亦可组织欢送晚会或植树留念活动,但不组织毕业生聚餐活动。

八、为方便毕业生行李物品托运,由学生处牵头,后勤、保卫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毕业生行李物品托运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鉴于2009届毕业生离校后学校将组织与实施学生宿舍维修维护工作,因此,各单位的工作须严格按照既定日程完成,不得延误学生离校时间。

十、学校号召全体毕业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离校;号召毕业班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带头遵守校纪校规,发挥模范作用。要求校内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各项工作,确保全体毕业生文明离校。

特此通知。

附:《毕业生离校前相关工作日程安排表》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 毕业生 离校 通知

报:刘川生书记、钟秉林校长

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领导小组成员、分校正副校长、党委正副书记

抄: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珠海市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办公室 2009年6月5日印发

附:

毕业生离校前相关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 期

事 项

负责部门

或参加人

相关说明

6月15日-

29日

各学院毕业生合影留念

活动

各学院

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

6月22日

各学院教务秘书到教务处领取毕业生离校转单

各学院

教务秘书


6月25日8:30-17:30

学生本人持离校转单到图书馆一楼大厅集中办理离校手续

各相关部门

各学院

教务秘书

学生处组织协调。离校手续办完后由学生本人将离校转单交本学院教务秘书。

6月28日

毕业生植树、捐树活动

各学院

学生处、后勤处统一安排。

6月29-30日

各学院教务秘书收齐离校转单统一交到教务处,并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证件

各学院

教务秘书

未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不能领取相关证书。

7日1日

毕业生离校完毕

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