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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举办北师大珠海分校第四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03日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及广东省教育厅通知,“第五届广东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及“2009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将于2009年 5月至11月同时展开,这是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教育和我校对外宣传展示的良好机会。学校决定举办“校第四届大学生职业规划设计大赛”,为组织我校学生参加“第五届广东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及“2009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做准备,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赛学生免费参赛,希望各学院要积极发动学生报名参赛,充分利用比赛的机会,让每个学生都能对自己有一个比较全面、科学的认识,从而对自己未来的职业取向有一个比较清晰的目标。

二、各学院在组织学生参赛的过程中,应该将学生撰写个人职业规划报告纳入就业指导课的一次作业来指导学生完成,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也将以专家讲座等方式做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三、各学院就业指导老师及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做好对学生职业规划的指导工作。

四、参赛学生由各学院先选拔,学院选拔出来的选手参加 “北师大珠海分校第四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总决赛,在总决赛中胜出的选手代表学校参加“第五届广东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大赛规程另附。

希望各学院本次大赛予以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本次大赛,使学生通过参加这项活动加深对职业规划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自身职业规划能力;争取能够有选手代表学校参加全省乃至全国决赛,并在比赛中获得好的成绩,以推动我校就业指导工作的深入发展。

北师大珠海分校招生就业处

共青团北师大珠海分校委员会

二00九年六月一日

附:

北师大珠海分校第四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比赛规程

一、 活动目的

本次校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是我校学生参加广东省教育厅主办的“第五届广东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主办的“2009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必要准备。

大赛的主题是“励志、成才、就业、创业”。

大赛目的是通过职业规划大赛的活动形式,传播和普及职业规划理念,增强大学生的就业自助意识,推动学生尽早进行职业规划,推动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办机构

本次大赛由校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和各学院共同主办,管理学院和校学生职业发展协会协办。由以上部门相关成员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

主 任:周志强 金洋

副主任:赵国宏(常务) 祁明德 梁慧琴

秘书长:马西龙

委 员:陈星火 毛明清 唐士奇 王军 郭海军 祁明德 王学思 沈淑珍 邓小瑜 陶文好 吴红辉 金宝城 王磊 陈京平 陈超 李小燕 邵博菡(校团委) 吴敏刚(校职协)

三、主办部门工作职责

1、做好比赛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人力、财力的及时到位和比赛正常运作。

2、做好对学生的培训指导工作,组织好大赛各阶段的评审工作。

3、做好大赛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内媒体,如:励耘报、校广播台、师大新语、网络电视台、就业宣传栏、横幅、海报等,争取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参与进来,作一份个人职业规划报告;在励耘报出一期大赛内容专刊,要求发到每个学生手中。

4、 落实本届学校大赛的企业赞助及冠名问题。

四、大赛进程

学院初赛:各学院自行展开初赛活动,组织好学生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学院选送初赛前5名获奖者参加学校决赛,同时向决赛评委会报送他们的参赛作品,标准为A4打印版一份,电子版一份(评委会由组委会组建,设在校就业指导中心)。

学校决赛:校大赛评委会对各学院选送的参赛选手进行作品评选,最后选出10名“校十佳职业规划之星”(6名普通类、4名个人创业类)再进行现场个人作品展示的比赛,综合评选后选出普通类选手3名、个人创业类选手2名代表学校参加广东省的总决赛。晋级省决赛的获奖者需要向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再次提交一份参赛作品(A4打印稿、黑白、彩色均可),用于学校上报省级决赛评选。省决赛获奖者参加全国总决赛,同时向全国总决赛评委会报送他们的参赛作品。

特别提示:校决赛阶段进入前6名的学生再进行“个人作品现场展示”比赛环节,比赛成绩计算权重为:职业规划作品占60%、个人作品现场展示占40%。

最佳组织、指导奖评选:学校根据各学院组织参赛及获奖情况评选出“个人最佳组织奖”、“学院最佳组织奖”、“优秀指导老师奖”予以表彰。

最佳组织奖(学院)主要要求:参赛学生数达到200人以上,或参赛人数占全体在校生的50%以上的学院,方可选送资料参加竞选,主要资料含:大赛过程中各个阶段(学院启动、校园宣传、学生报名、学院组织、讲座过程、院级评选等)的文本、图片及视频资料汇总制成光盘,于指定时间提交至大赛组委会。

最佳组织奖(老师):本院参赛学生数达到200人以上,并在整个赛事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师,由学院提交推荐资料,写明推荐理由,盖院章于指定时间提交至大赛组委会。

优秀指导老师奖(老师):取得省决赛资格的参赛学生,其指导老师由学院提交推荐资料,写明推荐理由,盖院章于指定时间提交至大赛组委会。

大赛具体日程安排见下表:

阶段

主要内容

日程安排

大赛动员及

部署会

召开动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各学院主管就业工作领导、就业指导老师及学生代表参加。

2006年6月2日

大赛宣传

根据省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对大赛进行校内宣传。

6月2日-6月30日

职业规划系列讲座与培训

多种方式举办“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及“大学生就业指导”等系列专题讲座等

6月2日-6月30日

参赛作品

撰写指导

学校及各学院对学生进行具体的指导和培训。

报名参赛

登陆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或直接登录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正确填写“参赛报名表”即可获得参赛资格。

6月

职业生涯规划设计

参赛学生按照“自我认知、职业认知、职业规划设计”三大步骤来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包括职业规划备选方案)。

6月2日-8月15日

参赛作品撰写

及作品提交

参赛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作品完成后,需通过大赛指定网站提交参赛作品电子版。

参赛学生还需同时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参赛作品一份(A4打印稿)。

6月1日-8月15日

院初赛

学院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赛评选,前5名获奖者晋级学校决赛,同时将其参赛作品上报至校决赛评委会;

6月初—9月15日

校复赛

根据学院提交作品,由赛事委员会组织作品评分,评出四十名奖项,其中前十名获得校级职业规划之星,进入校决赛。

9月15日—9月20日

校决赛

进入决赛的十名通过作品展示,评出展示分,结合作品分评选出前五名送至广东省参加省级决赛。

9月21日-9月25日

省决赛

广东省决赛,获奖者晋级全国总决赛,同时将他们的

参赛作品上报至全国总决赛评委会;

10月

全国总决赛

就业训练营培训、参赛选手分组PK;

选拔总决赛优胜选手及用人单位录取。

11月

五、参赛须知

1、本届大赛免费参赛,在大赛指定网站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或直接登录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上报名,填写资料即视为大赛参赛者。

2、所有报名参赛单位、参赛者均被视为同意并自愿遵守本届大赛比赛规程。

3、参赛报名时间:2009年6月2日至8月15日

4、参赛咨询和服务

A、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6126965马老师、6126858赵老师

B、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或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查询

C、大赛组委会咨询电话:020-37626351林老师、020-37628805 冯老师

D、大赛组委会咨询E-Mail:ds37626351@126.com

咨询QQ:ds37626351@126.com

六、奖项设置

赛程

奖 项

名额

奖 励

(奖金或同等价值之奖品)

备注

学校

初赛

校职业规划之星

10名

奖状/名

各校初赛获奖者的奖状由本校自行提供并颁发(校级职业规划之星的奖状可交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校优胜奖

15名

奖状/名

校特别激励奖

15名

奖状/名

省级

决赛

分本科和高职高专、创业组三个组别

省职业规划之星冠军

3名

本科组、高职高专组、创业组各1名,奖金(1000元 + 奖状)/名

每校最多选送普通类三名获奖者,创业类两名晋级省级决赛初评,创业组每组人员最多5名;创业组规划之星奖、优胜奖、激励奖名额按报名组数确定

省十佳职业规划之星

>18名

本科及高职高专组各9名,创业组若干名,奖金(500元 + 奖状)/名

省优胜奖

>18名

本科及高职高专组各9名,创业组若干名,奖金(200元 + 奖状)/名

省特别激励奖

20名

奖状/名

特别激励奖不限组别

不分

组别

最佳组织奖金奖(学校)

1名

(奖金2000元 + 奖状)/名

最佳组织奖(学校)

15名

(奖金500元 + 奖状)/名

最佳组织奖(老师)

16名

(奖金300元 + 奖状)/名

优秀指导老师奖

>21名

(奖金200元+奖状)/名

省职业规划之星获得者的指导老师

1、 本届大赛将对职业规划设计中选择“自主创业”的参赛选手另行分组比赛。

2、 校赛获奖者由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颁发奖状(校级职业规划之星的奖状由省中心盖章);省级决赛获奖者由大赛主办单位颁发奖状。

3、 校就业信息网(www.job.bnuep.com)及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将按比赛阶段对获奖者名单进行公布。

七、大赛评选规则及说明

(一)大赛的比赛内容和形式:学校决赛以“职业规划书面作品”和“现场展示”为评选标的(省决赛亦同)。

(二)参赛作品基本要求:参赛选手可根据自己的个人职业素质测评报告,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社会需求,从专业、就业、职业等方面,按照“自我认知、职业认知、职业规划设计”三大步骤来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包括职业规划备选方案)。个人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作品可自行设计,或根据“职业生涯规划自助平台”提供的模板制作。本届大赛暂不指定测评系统。

(三)参赛学生提交作品时间:2009年6月至2009年8月15日

(四)参赛作品提交方式(需同时提交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

1、书面文档:参赛学生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参赛作品一份(A4打印稿,黑白、彩色均可,不提倡对参赛作品进行豪华包装)。晋级省决赛的获奖者需要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再次提交一份参赛作品(A4打印稿、黑白、彩色均可),用于学校上报省级决赛评选。

2、电子文档:登陆网站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或直接登录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根据平台要求完成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作品。参赛作品可以选用Microsoft Word、 Microsoft Excel、 Microsoft PPT文档格式进行制作。

(五)参赛作品评选规则:

1、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参赛作品必须有扉页。扉页填写参赛者的真实姓名、性别、学校、班级、联系电话、E-MAIL等相关信息。参赛作品要求内容完整、简明扼要,格式清晰,版面美观大方,创意新颖,能充分体现个性而不落俗套,文如其人,能充分展现参赛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能充分展现当代青年人的职业新人形象。

2、本次大赛评选活动将邀请资深的职业咨询专家、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等专业人士对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将以合适性、合理性、真实性、逻辑性、创新性、可行性为主要评选标准,淡化文学性和艺术性。

特别提示:本次大赛参赛作品的评选将以近期目标规划为评选重点,近期目标规划指大学期间和毕业后五年内的职业生涯规划。

3、选择“自主创业”的参赛选手,需提交一份“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是参加此类竞赛选手的另一项评选标的。

4、校决赛增加现场展示并回答提问的环节(省决赛亦同)。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其中“书面作品”的权重占60%,“现场展示”的权重占40%

八、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赛者均需准确、完整填写“参赛报名表”及网上注册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内容虚假等将不被接纳,由此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将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二)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四)获奖作品如发现有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手段,或有出售、商业推广及直接或间接商业目的,或不符合规定及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即予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奖励,且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五)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版权归参赛者和主办方共同所有,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作品汇集成册出版发行等。任何机构或个人使用参赛作品均需征得主办方书面同意。

(六)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如遇此类投稿,主办方有权自行决定对其采取不予评审、不予发表或删除等措施。

(七)参赛者若违反本比赛规程的任何条款,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取消其已获得的奖项并要求返还奖品,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损害赔偿的权利。

(八)大赛组委会拥有本届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北师大珠海分校第四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组委会

200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