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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行政学院党总支关于重新制定我院学生会章程的建议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2日 点击次数:


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在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我院认真总结建院以来的经验,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改革和加强学生工作进行了集中的讨论,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以倡导和推动学生工作进行全面改革和创新的指导思想。学院党总支认为,学生工作应该紧紧围绕培养目标来设计和开展,结合专业特点,突出专业特色,适应专业要求。我院的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等三个专业,都与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密切相关,因此在第二课堂中,在同学们的日常生活中,倡导学生自治,培养学生的民主法治意识和自主、自立、自决、自律的独立精神与独立能力。

为实现我院学生工作目标,目前的重要工作是坚持改革与创新精神,以团队直选为主要改革内容,积极、稳妥地完成学生会主席团的换届选举工作。这是我院学生工作创新的第一步。但是,目前仍在沿用的2005年制定的本院学生会章程已不符合学生工作创新的理念与形势,院党总支经研究决定,建议院团委会同学生会主席团按照民主程序组成本院学生会章程起草委员会,重新制定《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会章程》。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