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将至,因很多读者在假期有借书的需求,法政院资料室现将资料室假期借还书情况公告如下:
1、自2008年6月5日至学期末在资料室所借书籍可在下学期开学前两周归还。
2、读者在2008年6月4日前所借书籍请在2008年7月4日前归还;读者在资料室办理续借手续且续借后归还日期在2008年7月4日之后的,可在下学期开学前两周归还。
3、05级学生所借书籍归还日期在2008年7月4日之后的,可在下学期开学前3周归还。(因05级部分学生实习结束日期在2008年9月5日之后,较晚回校。)
4、读者所借书籍应在2008年7月4日前归还而未归还,以后归还按实际逾期天期进行罚款(包括假期时间)。
5、读者所借书籍可于下学期前两周归还的,请务必按时归还!未按时归还的,按实际逾期天期进行罚款(包括假期时间)。
6、附表,以下读者所借书籍请在期末前归还。请读者们相互告知。谢谢!
法政院资料室
200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