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党员档案存放的通知
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经学生处研究决定对08届毕业生党员、预备党员档案的管理作出如下说明:
1. 正式党员档案装入学籍档案,随学籍档案一起转入学生工作单位。
2. 对于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学生档案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毕业生,如需要继续将预备党员档案存放学校的,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批准后,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此类毕业生预备党员的名单于5月30日前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学生处将此部分档案暂为保存,学生一旦联系好就业单位,应及时与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联系,转走党员档案。
3. 对于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学生档案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毕业生,本人愿意将预备党员档案转走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6月10日前统一到学生处将学生档案领走,密封后交学生带走。
4. 对于其他预备党员档案将装入学籍档案,随学籍档案一起转入学生工作单位。
5.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5月30日前上报08届毕业生党员人数。
以上各项需要上报的数据及有关事宜,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严格按时间完成,以防影响毕业生档案的归档工作顺利进行。有疑问请与学生处江莉娜(乐育A105,6126058)联系。
学生处 2008年5月21日
毕业生党员档案存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