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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级学生集中实习报名及选拔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05月18日 点击次数:


根据2005级毕业实习方案的规定,学院将陆续为我院2005级学生提供部分集中实习岗位。现就毕业集中实习的报名及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1.学院公布集中实习单位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等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并填写实习个人简历,自愿报名。逾期提交简历的,视为未报名。

2.报名期限截止后,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将对报名的学生进行选拔。选拔原则上采取书面选拔方式,如有必要,也可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选拔。

3.学院在选拔过程中,有权根据各实习单位实习岗位数量以及报名情况,对报名的学生在同一批实习单位中进行调剂。不同意接受调剂的,学院不再安排参加集中实习,由其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参加分散实习。

4.凡经选拔被确定为集中实习的学生,不得退出集中实习,也不得申报下一批的集中实习单位;擅自退出或拒绝参加集中实习的,将被取消毕业实习资格,该部分的学分记为零分。

5.辅修我院法学专业的外院学生可以申请参加我院的集中实习,具体程序参照前述规定。辅修学生与我院学生申请参加同一实习单位的,优先考虑我院学生。辅修学生不享受我院提供的集中实习补贴.

第一批集中实习单位报名通知

我院提供的第一批集中实习单位名单、实习岗位以及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城市

单位名称

人数

备注

广州市

天河区法院

3人

注意着装,每人报到时需小一寸照片以及50元办卡押金

深圳市

南山区法院

5人

佛山市

禅城区法院

4男4女

男子主持优先,女子羽毛球优先

法制局

2人

市仲裁委

1人

市中级人民法院

4人

市工商局

8人

东莞市

市法院

5人

珠海市

香洲区检察院

5人

香洲区法院

4人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5月22日下午4:00前(辅修班学生截至到5月26日10:00前)

联系人: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综合楼C座202) 闫老师

联系电话:6126860

附件:集中实习学生个人简历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