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5级毕业实习方案的规定,学院将陆续为我院2005级学生提供部分集中实习岗位。现就毕业集中实习的报名及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1.学院公布集中实习单位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等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并填写实习个人简历,自愿报名。逾期提交简历的,视为未报名。
2.报名期限截止后,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将对报名的学生进行选拔。选拔原则上采取书面选拔方式,如有必要,也可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选拔。
3.学院在选拔过程中,有权根据各实习单位实习岗位数量以及报名情况,对报名的学生在同一批实习单位中进行调剂。不同意接受调剂的,学院不再安排参加集中实习,由其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参加分散实习。
4.凡经选拔被确定为集中实习的学生,不得退出集中实习,也不得申报下一批的集中实习单位;擅自退出或拒绝参加集中实习的,将被取消毕业实习资格,该部分的学分记为零分。
5.辅修我院法学专业的外院学生可以申请参加我院的集中实习,具体程序参照前述规定。辅修学生与我院学生申请参加同一实习单位的,优先考虑我院学生。辅修学生不享受我院提供的集中实习补贴.
第一批集中实习单位报名通知
我院提供的第一批集中实习单位名单、实习岗位以及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城市
| 单位名称
| 人数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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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 天河区法院
| 3人
| 注意着装,每人报到时需小一寸照片以及50元办卡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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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 南山区法院
| 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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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
| 禅城区法院
| 4男4女
| 男子主持优先,女子羽毛球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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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局
|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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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仲裁委
|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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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
| 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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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 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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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
| 市法院
| 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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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
| 香洲区检察院
| 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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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法院
| 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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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5月22日下午4:00前(辅修班学生截至到5月26日10:00前)
联系人: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综合楼C座202) 闫老师
联系电话:6126860
附件:集中实习学生个人简历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