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漫步在那青青杨柳岸边时,是否有一丝感动涌上心头;当你抚过那微微清风时,是否有一种思绪飘上心尖;当你仰望那浩瀚星空时,是否有一种情怀激荡心中。带着喜爱的诗歌,合着优美的旋律,怀着感动的心情,请走上法政学院为您搭建的舞台吧!这里有闪耀的舞台,真诚的听众,公正的评委。相信这里,将成为您畅想青春,放飞梦想的地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比赛要求:
1、诗歌自选,要求思想内容积极向上,体现主题,诗歌鼓励原创,可酌情加分;2、可灵活选择配乐,但要与所朗诵的作品相配。支持并欢迎用原创音乐配乐。
3、参赛选手,要求普通话标准,谈吐文雅,仪态大方。
4、朗诵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还有30秒时进行提醒)。
5、参赛对象:法政学院全体学生(07级各班至少3组选手)。
6、报名方式:团队或个人均可。
二、评分标准(10分制):
1、诗歌内容(3分)积极向上,体现主题,完整、生动、新颖。
2、 选手综合素质(5分)诗歌熟练,语言流畅自然,声音洪亮,吐字标准清晰,仪态大方,感情真挚,富有感染力,把握诗歌和乐曲的节奏,搭配适当的动作,恰当运用朗读技巧。
3、总体效果:(2分) 诗歌和乐曲的节奏配合好
4、鼓励原创,酌情加分(不超过1分)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最佳组织奖、最佳风采奖各1名
四、报名截止时间:
各班同学请在3月17日晚之前在各班学习委员处报名。
比赛时间:3月21日晚7点—9点
比赛地点:丽泽A202
期待您的参与!
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会
200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