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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08学年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方案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2日 点击次数:


2007——2008学年度学生科研项目评审工作已基本结束。在这次科研申报工作中,我院有44个项目获得资助,其中“学校立项学校资助”9项、“学校立项学院资助”19项、“学院立项学院资助”16项。为了规范学生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研究成果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本方案适用于我院学生申报的2007——2008学年度“学校立项学校资助”、“学校立项学院资助”、“学院立项学院资助”的所有科研项目。

第二条 学院职责。

1、指导研究。在学生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学院召开参研人员动员大会,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学生的科研项目分三个方向(教育、三农以及其他社会现象)进行集体指导和答疑。

2、检查监督。学院将对每一科研组的工作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项目的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2)当前成果的内容是否为科研组实际调研内容;(3)调研方法是否得当,调研结果能否反映现实。对于第(1)、(2)项不符合要求的,学院将考虑是否给予资助或减少资助金额。第(3)项不符合要求的,学院将及时指出,并通知该项目的指导老师。

3、评审。在各科研组如期提交科研成果后,学院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予以评审。对于所有按期结项的科研项目,学院将评选出优秀项目,并给予物质奖励。

4、总结交流。研究项目结题后,学院组织优秀研究成果专题报告会,由优秀科研组与全院师生总结交流学生科研项目申报和开展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方法,在学院形成浓厚的学术研究氛围。

5、公布和存档。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学院汇总本次所有科研成果,并将公布在学院网站上,便于广大师生查阅。文本形式的材料入档保存。

第三条 科研组职责。

1、科研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本组内成员的分工与协调工作,传达学校、学院相关精神与要求,汇报科研进展,按期上交各种材料。组员要本着团结互助的精神,服从组长的安排,共同完成各项任务。

2、认真调研,按期、保质完成科研任务。不得无故拖延科研进度。

3、接受学院中期检查。认真汇报科研进展和相关内容并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科研项目中期进展报告》。

4、提交结项报告。各科研组要认真撰写科研报告,提交科研结项报告书。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积极参与相关学习和交流。

第四条 科研组指导教师职责。

各组指导教师应深入学生科研项目组,认真审阅学生科研项目提纲,提出具体指导性意见。随时关注科研组的进展,及时帮助科研组答疑解惑。

第五条 在结项评审工作结束后,学院将优秀成果汇编成册出版。同时,学院鼓励各参研人员撰写与本次研究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凡署名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为单位者,学院将视发表刊物级别给予不同程度的物质奖励。

第六条 本次科研,学院不设启动资金,待结项后将一次性全额支付项目资助费。

第七条 本方案的解释权属法律与行政学院。

附件:法律与行政学院2007——2008学年度学生科研工作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