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务 > 正文

2006级《军事理论》开课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01月07日 点击次数:


2006级全体同学:

接学校通知,2008年《军事理论》将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进行,我院2006级同学被分入军事理论四班。2004级、2005级重修学生与2006级一起上军事理论课,请需要重修、补修的同学与1月14日前到学院办公室(乐育楼B307)报名登记,并于下学期开学初到学生处(A107室)和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上课地点为励耘楼A111,上课时间详见附件中的《2008年军事理论课程安排》。

各位同学,《军事理论》属于必修课程,计两个学分,请同学们认真对待,严守纪律。现将学校关于该课程的相关规定公布如下:

1、学生必须于上课前15分钟到教室,将有专职班主任到教室对学生进行考勤,并将考勤记录报学生处备案,学生处对各院系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

2、学生旷课2次,取消其考试资格;上课开始5分钟后到课堂的,按旷课一次计算;上课开始5分钟内进入课堂的,按迟到一次计算;迟到两次的,按旷课一次计。旷课一次,从期末总评成绩中直接扣10分;迟到一次,从期末总评成绩中直接扣5分。

3、学生请事假、病假的,须本人写出假条,经院系批准后报学生处备案;口头请假、他人代假无效,视为旷课。事后补假无效,按旷课计。

4、学生旷课两次取消考试资格,第二年重修,相关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因旷课两次取消考试资格或因考试成绩不及格,不给予其学分。

附件:2008年军事理论课程安排

法律与行政学院

2008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