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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行政学院关于假期离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01月02日 点击次数:


全体同学:

寒假将至,为了使同学们都能安全顺利返乡,学校特发通知布置假期离校安全工作,在此学院进一步提醒全体同学务必遵守学校、学院的相关规定,不要组织或乘坐私人包车,这既是保证自身的安全,也是在维护社会安全秩序。

在离校期间,若遇到紧急意外问题,请致电学校相关部门和班主任老师。凡安全到家后的同学务必及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班主任老师。现将相关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保卫处 6126052

学生处 6126149、6126634、6126058

学院负责人: 胡雪梅 13823030309 刘仲平 13016365772

07级 法一 张红梅 13411433688

法二 范时杰 13726218366

法三 范时杰 13726218366

行管 沈淑珍 13543883762

06级 法一 刘英俊 13726289525

法二 张兴华 13318958760

法三 刘仲平 13016365772

法四 张宗卿 13427799966

行管 魏志栋 13427799986

05级 法一 刘世强 13417907767

法二 刘仲平 13016365772

法三 刘 志 13411388381

法四 闫为国 13926965550

行管 钱正荣 13823085676

04级 法一 闫为国 13926965550

法二 胡雪梅 13823030309

行管 张 静 13246369396

北师大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

2008年1月2日

附件:

关于提醒全体师生不要组织或乘坐私人包车的紧急通知

各单位:

临近长假,许多学生私人包租长途客车,组织同一地区的同学、朋友共同返乡。上述问题长期以来受到学校的关注及重视。由于订票渠道混乱、程序不规范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学校早在2005年12月就以红头文件转发了保卫处《关于禁止学生私自售卖火车票、飞机票、组织团体包车的通知》,此后保卫处通过网页、宣传册、提示材料等多样形式不断向师生宣传,提醒师生切实提高警惕,认清包车背后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不要组织或乘坐私人包车。

然而,从目前情况看,许多学生仍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包车广告遍布食堂、超市、教学楼等位置,组织者经常占用食堂桌椅售卖车票,甚至有学生为此私客印章、私开收据。组织和宣传方式层出不穷。

元旦和寒假将至,又是学生返家及外出实习、旅游的高峰期,私人包车现象又有愈演愈烈之势。为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保卫处再次郑重提醒全体师生:私人包车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无法也根本承担不起乘坐者的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包车渠道混乱、程序不规范,大部分属私人中介,导致乘坐者的权益没有保障:

1、2004年两学生组织包车,由于客运公司坐地起价,组织者之一没有按约定将钱款交到客运公司,致使交钱买了车票的近30名学生一度陷入无法回家的境况。

2、2005年一些学生私刻印章组织包车及预订飞机票业务,他们为了防止订票学生中途退票,要求每位订票学生预交200元或用身份证原件作抵押,前后共收取身份证600多张、押金近3万元。引起多名学生的投诉及强烈意见。

3、2006年11月一自称“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包车协会”的团体组织包车前往招聘会,由于包车严重误点导致20多名学生及家长在广州等候3个多小时,一度出现学生提着行李追赶大巴的境况。

4、2007年4月一名曰“KK包车”的组织分别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预售长途汽车票,收取两校近300名学生的票款后不知去向。

二、包车的营运资格无法明确,安全性能没有保障,学生极有可能因此乘坐上无营运资格或没有经过年检的“黑车”,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交通安全事故,给人身安全造成严重损害。2007年7月,我校两名学生因乘坐的私人包车中途翻侧,导致受伤,据了解车上还有其他社会人员因伤重死亡。上述事件给学生和学校以惨痛的教训,私人包车造成的群死群伤事故在每年春运期间更是屡见不鲜。

三、由于责任界定模糊,造成师生和家属追讨无门。目前,许多学生组织包车时根本没有与客运公司或旅行社列明责任条款,一旦出现纠纷或安全事故,组织者与第三方每每以相互推卸的方式敷衍了事。作为学生根本无法承担起沉痛的安全事故后果。

其实私人包车在很大程度上是看中了学生群体中存在的巨大盈利空间,利用的是学生疏于防范、贪图便宜的心理。保卫处再次提醒全体师生,增强安全防范及安全责任意识,是保障自身安全及权益的关键。在自觉抵制私人包车的工作中,全体师生都应做到:

一、通过正规渠道,到有合法营运资格的单位购票,不要贪图一时便利而乘坐私人包车。

二、不要相信任何校外组织及人员在学校举行的售票及促销活动,一经发现要立即向保卫部门报告。

三、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校内张贴包车广告,不得组织包车,更不得联系校外人员或与校外人员合作包车,一经发现,保卫处将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通报至学院及学生处,对违纪学生进行严厉处分。此外,对没有落实好教育和管理责任的学院,我们将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条款,提交学校维稳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罚。

四、各学院要落实好宣传工作,通过经常性、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让学生从源头上认识私人包车所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进而增强自我管理意识,自觉抵制包车行为。

五、提前准备、科学管理,认真做好统筹安排工作,组织和提醒学生提前做好订票工作,以防不法单位及个人利用学生订不到票、回家心切的特点对学生实施诈骗。

保卫处

200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