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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接收王军等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书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6日 点击次数:


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发展对象王军、闫金两位同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以便广泛听取意见。

王军,男,22岁,法律与行政学院2004级法学2班学生。

闫金,女,22岁,法律与行政学院2004级法学2班学生。

上述同志经党支部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并经党总支审查和研究,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在近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拟发展王军、闫金两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定有意见的同志可将反馈意见直接向法律与行政学院第四学生党支部反映,也可向法律与行政学院党总支反映。公示期至2008年12月3日止。

法律与行政学院第四学生党支部、法政学院党总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雪梅 6126070 电子邮箱:vineehu@yahoo.com.cn

法律与行政学院党总支

2007. 12.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