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届全体毕业生:
为充分展示法政学子的精神风貌,树立努力学习、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的学生楷模,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学校《关于2024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4届毕业生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届毕业生评优工作小组
2024届毕业生评优工作由我院学生事务委员会组织开展。
组长:张宗卿
组员:沈淑珍、刘世强、袭亮、刘志、吴瑕、孙磊、桑雨含、梁琦峰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条件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未有无故旷课;
3.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大学学习成绩总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4.集体责任感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5.在学校、学院的指导下,积极就业。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
1.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特等专业奖学金或一等专业奖学金中的任一项;
2.在校期间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三次以上;
3.在党团活动、社会工作、学术科技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
4.被我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参照《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或境外一流大学录取为研究生(参照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网址:www.topuniversities.com);
5. 在校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6. 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三、校级十佳毕业生申报条件
在符合优秀毕业生参评条件的前提下,十佳毕业生需在以下某一或多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在同学中有高度认同感,能成为同学们的学习榜样:
1.勤奋学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学校特等奖学金;或被境内外一流名校录取为研究生;或在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或在科研创新、专业知识应用方面有突出成果的。
2.志愿服务。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与集体荣誉感,热心公益,奉献社会与集体,积极参加各种校内外志愿服务或面向基层就业,事迹突出。
3.社会实践。在党团活动、社会工作、创新实践、文体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给学校带来良好社会声誉。
4.自立自强。坚持理想,乐于进取,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追求,自立自强完成学业,有突出的感人事迹;或者自主创业,有突出的就业竞争力和个人创业成就。
四、院级优秀毕业生申报条件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成绩要求同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条件;
4.集体责任感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2.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社会工作奖学金、院级社会工作奖;
3.已取得境内外升学资格;
4.有其他突出先进事迹,给学院带来良好社会声誉。
五、学生工作突出贡献奖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4.集体责任感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5.在校期间担任过以下职务之一: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学生会等副部长以上职务,任职时间至少满1年。
六、评选程序
1.各班在评选工作开展前,应成立班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组长由班主任担任;
2.申报校级优秀毕业生的从即日起至4月30日,登陆数字服务大厅——荣誉称号——2024届优秀毕业生在线申请,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十佳毕业生”候选人由学院(部)按照分配的名额,从优秀毕业生里择优推选参加校级答辩。
3.申报校级和院级所有项目的同学都需要提交申请汇总表格以及申请材料(打包压缩文件)发给本班班长进行汇总。请各位班长将汇总表格及材料于4月25日中午12点前发给刘文学姐。
汇总表格详见附件。
七、注意事项
1.本次评优名额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23名;校级十佳毕业生候选人2名(从优秀毕业生中推荐),院级优秀毕业生20名,学生工作突出贡献奖名额不限。
2.校级优秀毕业生和院级优秀毕业生不重复计奖。
3.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欢迎师生进行监督,意见反馈请联系吴老师。
4.评选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班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评选工作,并以评优为契机,对广大毕业生开展切合实际的毕业教育活动。
法律与行政学院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