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校级奖学金和校级荣誉称号的通知》、《关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22-2023学年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的评优工作通知要求,我院学生事务委员会严格按照奖项要求组织开展了评优工作,现将评优结果公示如下:
一、先进班集体
校级(1个)
20法学一班
二、优秀团支部
校级(1个)
20法学四班
三、学风建设标杆团支部
校级(1个)
20法学三班
四、专业奖学金
(一)特等奖学金(5人)
胡赟馨;黎思婷;黄丽莎;郑霖;潘梦华(同分并列)
(二)一等奖学金(7人)
廖展达;谢绮君;周卉蕾(同分并列);陈茵茵;李煜洁;彭蕴(同分并列);郑彦丹
(三)二等奖学金(12人)
李欣桐;卢睿旖(同分并列);蔡晓洋;刘欣怡;谭泽彬;魏渲禧;黄诗惠(同分并列);奚可可;黄玉家;欧阳辰玥;黄昊文(同分并列);陈碧琪
(四)三等奖学金(25人)
肖迪;郭可欣(同分并列);曹宇洋;刘润玉;李品元;张琳;李宜骏;陈婉莹(同分并列);何栩年;黄丽桦;陈映幸;黄子璇;司徒彦禧(同分并列);梁惜然;王戬;张蕾;王春蕾(同分并列);向晓童;林靖勋(同分并列);刘潇洋;杜美月(同分并列);陈丽行;廖允汶;邓文英;胡潇天(同分并列)
五、社会工作奖
(一)校级2人(排名不分先后):李欣桐;王春蕾
(二)院级7人(排名不分先后):刘润玉;黄诗惠;黄昊文;郑彦丹;胡潇天;李品元;穆雪峰
六、优秀学生干部
(一)校级2人(排名不分先后):刘润玉;李欣桐
(二)院级2人(排名不分先后):王春蕾;胡潇天
七、优秀团支书
校级1人:穆雪峰
八、优秀团干部
校级1人:黄诗惠
九、优秀团员
(一)校级4人(排名不分先后):黄丽莎;黄昊文;陈碧琪;黄玉家
(二)院级1人:吴俞含
若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3年11月8日内向学院学生事务委员会提出。联系人:吴瑕老师。联系电话:0756-3683617。
法律与行政学院学务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