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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的相关提示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0日 点击次数:


各位同学:

2022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本周举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属于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的考试。加之,期末考核临近,为了严肃我院学生考风考纪,树立我院学生诚信品德和培养学生诚信精神,坚决打击和有效防范各种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特别向各位考生做出以下提醒:

关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相关提示

1、考试前请登录报名网页(http://cet.etest.net.cn),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

2、请同学们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按考场和座位号就坐。

3、考生须带齐“三证”(详见准考证考点提示)参加考试,进场时请主动出示“三证”,经查验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

4、考试特别提醒事项:

考生在笔试作答前,请认真完成以下内容。

1)请检查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答题卡的印刷质量,如有问题及时向监考员反映。

2)核对后请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1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试题册背面相应位置。

3)请在答题卡1和答题卡2指定位置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和学校名称,并用HB-2B铅笔将对应准考证号的信息点涂黑。

考生在笔试考试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内容。

1)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作答,在试题册上或答题卡上非规定位置的作答一律无效。

2)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依次完成作文、听力、阅读、翻译各部分考试,作答作文期间不得翻阅该试题册。听力录音播放完毕后,请立即停止作答,监考员将立即回收答题卡1,得到监考员指令后方可继续作答。非听力考试期间,请勿佩戴耳机。

3)作文题内容印在试题册背面,作文题及其他主观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

5、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范“诚信考试”,严肃考试纪律,严禁考试作弊;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不允许把书籍、笔记本、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

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等属于严重作弊行为,学校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自2015年11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严重考试作弊将会受到法律处罚。

6、考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便查询成绩时使用。

二、全体同学要认真学习《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对考试纪律的认识,努力做到积极备考,诚实考试。提醒同学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提前10 分钟进入考场,没有携带有效证件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遗失的学生,必须提前到教务办公室办理相关证明,方能参加考试。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必须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迟到30 分钟及其以上者不准入场,按旷考处理。

2、进入考场后,应按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桌贴)就座,将证件放在桌面的左上角备查;不得自行调换座位。

3、参加考试,不准携带教材、笔记、参考书、复习资料等文字材料或其它物品进入考场(开卷考试除外);对已带入考场的文字材料或物品,应放到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手机及其它电子设备一律不准随身携带,否则无论开机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考试中途原则上不能离开考场,有特殊情况需向监考老师说明,否则视为提前交卷。在规定时间前答完试卷,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在征得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5、严禁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

6、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①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并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②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不听劝阻的;

③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④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的;

⑤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影响考场秩序的;

⑥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⑦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⑧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⑨考生在开卷考试中,携带禁止的资料或者工具的;

⑩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7、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①在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等参加考试的;

②在考试用桌上或者身体上涂写任何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文字和符号的;

③违规使用电子工具或通讯工具的;

④抄袭他人试卷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的;

⑤故意将自己试卷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让他人抄袭的;

⑥互相核对答案及传递纸条、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⑦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⑧借故暂离考场以得到答案的;

⑨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答卷答案雷同的。

8、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①使用通讯设备及其他工具发送、接收考试相关内容的;

②替他人参加考试或由他人代替考试的;

③盗窃试卷的;

④有组织(三人以上共同策划)作弊的;

⑤第二次考试作弊或在一学期内连续(两门课以上)作弊的。

希望大家高度重视以上提示,充分做好考前准备,自觉遵守考试秩序,顺利完成考试。

在此,预祝大家在本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及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法律与行政学院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