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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院聘请金波检察长为本院兼职教授

 发布日期:2005年12月15日 点击次数:


金波检察长从2004年起担任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先后获得中山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学位。1986年至1997年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1997年至2004年在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现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宪法学博士学位。先后发表多篇文章,并出版专著一本《法律监督的理论与实务》。

12月15日,在法政学院院长于风政老师、副院长肖杰老师邀请下,金波检察长及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的三位同志来到我校。下午14:30,我院举行了聘任金波检察长担任本院兼职教授的仪式。苗中正校长、于风政副校长、肖杰副院长、刘天兴副院长及我院部分老师出席了此次仪式。苗中正校长亲自将聘书发给金波检察长。

聘任仪式结束后,金波检察长为我院师生做了题为《中国的检察制度及检察官的素质》的讲座。金波检察长从检察制度的由来讲起,比较了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等国家的检察制度,并建议同学们一定要阅读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的著作——《论美国的民主》。由于很多同学16:00还要上课,金波检察长只好结束了此次讲座,并热情地邀请同学们去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实习,从实际上去认识、了解中国的检察制度。同学们以热烈的掌声向金波检察长表示感谢。

聘任仪式由于风政副校长主持

苗中正校长亲自将聘书发给金波检察长

金波检察长做题为《中国的检察制度及检察官的素质》的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