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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台联合培养生项目申请的几点说明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21日 点击次数:


各位同学:

为增进各位对由我校与静宜大学合作举办的“社会工作联合培养生项目”的了解,解答大家对项目申请中存在的疑问,现将相关的问题综合说明如下:

1.项目是学校项目还是学院项目?

2011年5月17日,学校与静宜大学正式签署《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与静宜大学合作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之协议》。该项目为两校姊妹校框架协议内的项目,由法律与行政学院社会学系与静宜大学社会工作与儿童福利学系负责具体实施。

根据协议约定,我校法律与行政学院社会学系与静宜大学社会工作与儿童福利学系结成“姊妹学系”,共同合作举办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社会工作专业。两校根据社会工作专业在两岸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合作前景,建立双方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人才培养合作机制,按照“2+1+1”的模式实施联合培养生项目。截止至2013年9月,学院共有三届学生五批次114人次修读该项目。

2.哪些同学具备申请人资格?

根据学院《关于选拔2013-2014学年春季赴台湾静宜大学交换生的通知》规定,以下同学具备申请该项目的资格:

(1)社会工作专业:2011级在籍学生;法学、行政管理专业:2011、2012级在籍学生;

(2)学业成绩优良,学分平均绩点3.0以上;

(3)身体健康;

(4)有较强的自我约束和管理能力(无违纪处分记录);

(5)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有学费贷款的要经所在银行同意;

(6)父母同意;

(7)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3.参与该项目需要支付哪些经费?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费(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赴境外学习期间学费缴纳办法(试行)》执行;

(2)台湾静宜大学学费、住宿费:其中学费44811NT/学期,住宿费9000NT/学期,当前人民币兑换台币汇率为1:4.8;

(3)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4.该项目学生可以修读哪些课程?如何申请学分认证?

我校承认学生在台湾地区院校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本项目学生可修读静宜大学各院系开设的课程,根据协议约定,本项目可修读静宜大学25学分以内课程,其中包括必修课程16学分(由社会工作与儿童少年福利学系开设,课程由两校根据教学计划执行),全校任选课程9学分。法学、行政管理专业已修读课程与必修课程冲突的可以申请免修。

5.该项目是否可以签发项目证书?

修读本项目学生,届时由静宜大学提供修读成绩证明和颁发项目结业证书。项目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台湾地区院校的学位。

6.如何办理赴台签证及相关手续?

赴台交换学习的同学需办理因公赴台手续,因公往来台湾地区证件(邀请函、行程单、入台证、台办立项、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由学院集中办理。

非珠海籍户口的同学需在金鼎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7.参与该项目是否影响正常毕业时间?

正常情况下不会影响。但是三年级学生申请本项目,请事前比对教学计划和已修读的学分,如遇到专业必修课、通识选修课(必选)教学计划冲突的课程无法补修的情况,需慎重选择。对专业教学计划存在的疑问,可以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或各学系主任咨询。

8.申请该项目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表

(2)学习计划(500字以上)

(3)身份证复印件

(4)在学证明(学校教务办公室开具,乐育楼A座一楼申请打印)

(5)历年成绩单(学校教务办公室开具,乐育楼A座一楼申请打印)

(6)家长同意函(家长不在珠海的可先交扫描件,同时寄原件)

9.如何了解是否已经通过学院的选拔?

本项目学院申请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25日(星期五)17:00。

学院将对申请该项目的同学进行资格核准与审查,对获准通过的同学,将于11月1日前通过邮件通知告知。11月上旬将会组织办理赴台证申请的相关手续。

如对本项目存在疑问,可以致电6126070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

法律与行政学院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