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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三届学生会执行会选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06日 点击次数:


全体会员: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会章程(2009年10月18日学生大会通过)》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会选举办法(2013年5月14日学生会代表会通过)的规定,经第十三届学生会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学生会执行会选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执行会主席、副主席以团队方式参加竞选,每个竞选团队由3名会员组成。

2.执行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通过会员自荐、各选举单位推荐、各专业或班级联合推荐等多种方式产生。不论何种方式产生的候选人,均需获得不少于本院学生会全体会员2%的会员签名支持,并提交学生会各部门部长人选及工作计划,方可在选举委员会注册。

3.执行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应在2016年5月16日18:00前提交注册申请表,选举委员会将于5月17日审核竞选团队资格,并于当天18:00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各竞选团队及其工作计划。

4.执行会主席、副主席选举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19:00。在此之前,候选人及其推荐人(团队)可通过集会、与会员见面、组织公开辩论、散发宣传品等方式进行竞选宣传。各候选人、推荐人(团队)均平等地获得学院提供的500元资助。但不得有意误导会员的投票行为。

5.会员大会将于2016年5月29日19:00召开,届时各团队发表演说,并接受会员质询。选举采取会员集中投票的方式进行,当场投票并于当晚公布投票结果。选举委员会组织计票、监票;学院学生事务委员会、学院团委、各竞选团体各派1名代表监督计票,同时欢迎全体会员自愿参与监票。

希望有意向参与竞选的会员珍惜此次选举机会,积极准备,为自己的大学生活添加绚丽色彩。

选举委员会联系电话:13798967260,联系人:宁伟。

特此通知。

附件:主席、副主席候选人注册申请表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

第十三届学生会选举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