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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会第五届代表会第二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06日 点击次数:


会议时间:2015年11月5日11时50分

会议地点:学院会议室(综合楼C202)

会议主席:许俊杰 记录:陈桢桐

出 席: 车海玲(13法三) 李钦宇(13法二)

秦梓涵(14法一) 陈桢桐(14社工)

史 燚(13法一) 谢基炜(14法三)

张书炜(14法二) 曾诗怡(15行一)

郑婉君(15法一) 天 楠(15法二)

杨淡筠(15法三) 党文乾(15社工)

许俊杰(14行一)

缺 席:何业炜(15法一) 刘雨桐 (14行二)

2015年11月5日,学生会第五届代表会,根据学生会代表会组织条例与议事规则在学院会议室召开了第二次常务会议,会议主要议程是:

1.与会新老代表进行自我介绍

2.许俊杰主任介绍代表会章程、职能及工作,并向各代表提出要了解代表会,积极反应本班意见及建议。

3.会议讨论确定了常务会议时间,安排了旁听执行会部长例会的相关工作。

4.讨论修改并通过了修改后的《学生会代表会议考勤章程》。

5.根据学生会章程规定,会议批准了14社工陈桢桐提交副主任辞职申请:赞成:7票 反对:0票 弃权:6票。

6.许俊杰主任报告上次会议反映问题的结果,并将本次会议代表反映问题的意见集中,由参加下次执行会例会的代表进行反映。

备注:关于代表反映班级篮球赛中选手受伤协调情况,会后经过代表会与执行会协调已得到解决,当事人也满意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