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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会第五届代表会第一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10日 点击次数:


会议时间:2015年9月24日11时50分

会议地点:学院会议室(综合楼C202)

会议主席:许俊杰 记录:陈桢桐

出 席:车海玲(13法三) 李钦宇(13法二)

许俊杰(14行一) 吴 宝 (14行二)

秦梓涵(14法一) 陈桢桐(14社工)

史 焱(13法一) 谢基炜(14法三)

张书炜(14法二)

缺 席:无

2015年9月24日,学生会第五届代表会,根据学生会代表会组织条例与议事规则在学院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常务会议,会议主要议程是:

1.根据学生会章程规定,会议批准了14行管二班选区代表吴宝提交辞职申请:赞成: 8票 反对:0票 弃权:1票。会议符合法定人数,表决程序符合章程规定,故本次表决结果有效且议案提议通过。

2.汇报各班级情况,并讨论尽快对各班空缺代表名额进行补位。

3.讨论中,主任解释宣讲会学代会的宣讲没有顺利进行原因,并讨论处理办法。

4.讨论15级各班代表选举制度,讨论并通过了到15级各班班会进行宣讲并选出新一届代表的方案。

5.确定本届学代会工作方向。

(1)关于有代表提出不知向谁提意见,向学院提得不到明显的效果。会议决定向学院提意见时需要通过问卷来收集数据,用数据说话,并对问卷制定的时间进行明确。

(2)对于学代会应向学院申请社团资金以维持学代会运转进行讨论。

(3)有代表反映去年129大合唱应获2学分后来兑现的只有1学分;院运会的学分未兑现不少同学未获得应获学分,学代会代表将跟执行会了解情况后给出相关答复。

(4)讨论在学生与学院沟通中,学代会应如何发挥应有作用。

(5)提议建立学代会微信公众号,扩大学代会影响力。

(6)关于如何发挥学代会作用,明确对执行会的监督职能,代表们进行了讨论。

(记录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