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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会第四届代表会第七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28日 点击次数:


会议时间:2015年6月25日11时50分

会议地点:学院会议室(综合楼C202)

会议主席:许俊杰 记录:林春霞

出 席:叶骁宸(13社工) 许俊杰(14行一)

吴 宝 (14行二) 秦梓涵(14法一)

林春霞(13行管) 陈桢桐(14社工)

史 焱(13法一) 谢基炜(14法三)

张书炜(14法二)

缺 席:车海玲(13法三) 李钦宇(13法二)

2015年6月5日中午11时50分,根据学生会代表会组织条例与议事规则在学院会议室召开了第8次常务会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1.依据学代会章程程序,对学生会执行会部长团名单进行审核通过。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 0票。会议符合法定人数,表决程序符合章程规定,故本次表决结果有效且通过。

2.依据学代会章程程序,对学生会执行会的下学期年度活动时间安排审核通过。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 1票。会议符合法定人数,表决程序符合章程规定,故本次表决结果有效且通过。(备注:学生会执行会年度活动安排是经过代表提出相关建议后在执行会做出修改版后的年度活动安排审核通过的)

3. 根据学生会章程规定,代表会代表在任期满一年后需提交辞职申请书。据此,会议批准了13行管选区代表林春霞的辞职申请。

4. 根据学生会章程,14社工班选区代表陈桢桐当选副主任。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 0票。会议符合法定人数,表决程序符合章程规定,故本次表决结果有效且通过。

以上是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记录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