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组织 > 正文

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会第四届代表会第二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15日 点击次数:


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0日11时50分

会议地点:学院会议室(综合楼C202)

会议主席:向星 记录:林春霞

出 席:陈 正(11法四) 闫闰 (12行管)

向 星(12法一) 李远 (13社工)

陈潮春(12法二) 吴尚恩(11法三)

李钦宇(13法二) 关莹莹(11法一)

赵阳(11行管) 何冠琏(11社工)

林春霞(13行管) 马杰(11法二)

缺 席: 麦嘉欣(12社工) 陈冠男(13法一)

丛宁 (12法三) 车海玲(13法三)

2014年11月10日中午11时50分,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会第四届代表会,根据学生会代表会组织条例与议事规则在学院会议室召开了第二次常务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讨论并表决《北师大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会章程》章程修改和学代会内部考勤奖惩制度改革。会议主要议程为:

1.在讨论中,关于学代会内部考勤制度改革方案,①两次迟到作旷会处理②两次请假做旷会处理③旷会两次自动取消学代会代表资格: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 0票。会议符合法定人数,表决程序符合章程规定,故本次表决结果有效且通过。

备注:(被取消的学代会代表资格的代表在其行政单位做出通报批评)此方案待定处理。

2.在讨论中,关于学代会内部的奖惩制度的改革方案如下①所有的学代会代表都有聘书一本②申请自主发展课堂,担任学代会代表可获得自主发展课堂学分③在下学期学代会将外访其他高校的学代会(优秀学代会代表才可参加,如全勤,无迟到旷会等)④优秀学代会代表将有评优和参选其他活动的名额(这个会与执行会协商):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会议符合法定人数,表决程序符合章程规定,故本次表决结果有效。

以上是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记录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