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时间:2014年5月20日11:50
会议地点:学院会议室
主持人:龚胜寒
出席人员:何广材、李振杰、龚胜寒、常江月、梁素素、莫昊强
缺席人员:沈淑珍(请假)、王咏珊(请假)、林子强
会议内容:
2014年5月12日中午,我院第十一届学生会选举委员会在学院会议室召开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第十一届学生会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龚胜寒同学组织并主持,会议议定以下内容:
一、重新确定选举大会时间
会议充分讨论了选举大会的场地借用情况以及前期准备情况,重新确定选举大会时间为5月25日(星期日)晚上7点整。
二、审核并通过竞选团队申请
会议结合《学生会章程》和《学生会选举办法》,充分讨论了梁海逵、李梓豪、陈慧团队和林钦烽、方雪婷、苟弘历团队的竞选资格,同意两支团队参加竞选,并从2014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公示。
三、讨论并通过《法律与行政学院第十一届学生会执行会选举大会会议程序》
具体内容如下:
1.大会开始
2.第十届学生会执行会主席团作工作报告
3.竞选团队演讲(每个团队发表竞选演说,形式不限,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竞选团队提问(本阶段限时15分钟,每个团队均可向对方提问,但不可连续提问,应答方回答问题不得超过3分钟。)
5.会员提问(本阶段限时15分钟,每个会员均可向任一竞选团队提问,每人每次最多可提两个问题,要求言简意赅。)
6.宣布投票规则,发放选票
7.投票表决(投完票后,会员即可离开会场,也可以留在会场监督计票及封存)
8.大会结束(会后,由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票及封存,学生事务委员会、学院团委、各竞选团队各派一名代表监督,计票后将选票封存,并在封条上签名。)
四、讨论并通过《法律与行政学院第十一届学生会执行会选举投票规则》
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选举采用会场集中投票和投票点分散投票的方式进行,2014年5月25日晚上7点在励耘楼A111课室进行集中投票,5月26日11点至13点在学一饭堂门口和学三饭堂门口的投票点进行分散投票。
2.会员凭《学生证》和《选民证》当场领取选票,当场填写并投票,一人一票,不能重复投票,不能委托投票。
3.投票时严格遵循选票上的投票说明,每人只能赞成一个团队,并在赞成的团队后用黑色或蓝色笔划“○”,在反对的团队后划“×”,若弃权,请不要在选票上划任何标记。不按规定划标记均为无效票。
5.会员在选举现场填写选票时如发生填写错误,在投票前,可向投票现场的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申请换领选票。
6.选票统计将于2014年5月26日下午2点半开始在丽泽楼A102课室(模拟法庭)进行,学生事务委员会、学院团委、各竞选团体各派1名代表监票;其他会员可到场自愿监票。
7.选举结果将于2014年5月26日22:00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确定计票候选人、总监票候选人、监票候选人产生方式
1.计票候选人产生方式:计票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投票选举产生,共两名。
2.总监票候选人产生方式:总监票候选人由教师队伍中产生,共一名。
3.监票候选人产生方式:监票候选人共五名,选举委员会产生一名,学生会代表会产生一名,学生事务委员会产生一名,各主席团竞选团队产生一名。